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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狗杀了,就大快人心吗?

秋池 微评柳州 2021-03-18


这两天,柳州金色世纪小区恶犬伤人的事引发媒体大量报道,舆情沸腾之下,伤人的德国牧羊犬在警方的介入下,最终被捕杀。朋友圈一片叫好之声,但杀一条不会说话的狗,真的能叫大快人心吗?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谁能保证类似的伤人事件不再发生?



金色世纪小区的这条牧羊犬此前曾多次伤人,直到这次伤人事件发生后,媒体介入大量报道,在公安民警和街道社区干部的多次协调努力和思想动员,在养狗主人的支持配合下,才将恶犬捕杀。


那之前的伤人事件为什么都没有被处理?为什么警方和街道只能“多次协调努力和思想动员”?为什么必须在“养狗主人的支持配合下”才能捕杀?就是因为在处理这类事件的时候,普遍存在无法可依。


这次是因为各方的共同努力,才将伤人的狗捕杀,但群情激奋去杀一条保持动物本性的狗,并不是什么大快人心的事,犯错的不是这条不会说话的狗,而是养它的狗主人。


就如同未成年人触犯法律一样,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承担法律责任,而是监护人需要被惩罚。只有建立法律法规来约束养狗的人,才能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


现如今,柳州的小区、街道、公园,随处可见养狗、遛狗的人,大型犬不乏其中,但经常可见不牵狗绳、不带嘴套的遛狗,狗屎也随处可见,不文明养狗行为已经让很多市民心生厌恶、恐惧和愤怒。


但柳州市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养狗人的行为规范,全凭养狗人的素质和自觉,狗伤人的事件多有发生,往往只是赔偿医药费了事,而狗主人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我国法律对宠物狗伤人没有入刑规定,只是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有相关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内容是: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对牵狗绳、带嘴套这类行为有详细规定,养狗的条例和细则需要各地立法机关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颁布实施,而这些条例和细则才是防治狗伤人的保障。


目前,随着狗患加剧,狗伤人的事件频繁发生,国内多个城市都已经出台严格的养狗条例,对狗主人的养狗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而在养宠物盛行的西方国家,早就有严格的法律进行约束和保障,并非像一些“爱狗人士”所称的“国外养狗自由”。


在英国,各市都有对养狗的规定,其中有遛狗不牵狗绳、不带狗粪袋(即使狗不拉屎)都会被罚款,狗粪便在公共场所没及时清理狗主人最高会被罚款1000英镑,狗叫声太大影响邻居狗主人最高可被罚款5000英镑。


而在美国,相关法律更为完善。美国有三部涉犬法律,分别为:《恶犬法》、《妨碍公共利益法》和《联邦动物保护法》。这些法律共同构成了全面的养狗法治体系,既赋予公民养狗的权利,也同时有力约束美国人的养狗行为,规定养狗不得影响他人生活,以此保护不养狗的人不受邻家“恶犬”干扰的权利。


在美国的居民区内、犬吠超过三声,狗主人就要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这就是著名的“三吠”原则。


为了防止宠物狗伤人,美国也有一套严格完善的规章制度,其中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教育狗要从娃娃抓起”。在全美各地,正规的“狗俱乐部”随处可见,绝大多数狗一生下来就在这种俱乐部中接受“启蒙教育”,学习如何与人相处和并接受相关的技能训练。而想养狗的人也大都通过俱乐部这样的正规渠道获得宠物。正因为大部分狗都受过良好的训练,所以从一开始就尽量杜绝了狗猛然伤人的可能性。


第二步则是“严防死守”。为了防止伤人事件发生,绝大多数美国城市都明确规定:除非在自家院子里,狗在任何其它地方出现都要系上皮带或链条,而且市区的公园等公共场所大都不准携狗入内。


美国许多州都通过了相关法律,严刑处罚咬人的恶狗,咬过人的狗难逃制裁。而如果一条狗被认定有危险倾向,主人却没有严加防范和处理,造成狗咬伤、咬死他人,狗主人就要承担“狗债人偿”的责任,可能要为狗入狱,同时还要缴纳巨额罚款。 


2001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名妇女饲养的大型宠物犬咬死一名成年邻居。几年官司下来,她被以谋杀罪名被判处终身监禁、15年后方可假释。



而我们呢?


2007年,为解决犬患扰民问题,柳州市曾出台了《柳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养狗要领取《犬只免疫证》并植入犬只身份识别芯片;外出时应当拴狗链、戴嘴套,犬主必须及时清理犬只排出的粪便等。因为各种原因,后来该暂行办法被废止。


目前,柳州市主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但可以负责任的说,是基本没有管理。柳州市目前的养狗呈现的是无序、放任、不管的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就难免出现恶犬伤人的事件,也不能保证今后伤人、扰民事件的频繁发生。在这种状态下,去杀一条恶犬只是治标不治本,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又谈何大快人心?


期待柳州有关方面通过这次事件,促成立法,产生和实施严格的养狗条例,将不文明养狗者纳入征信名单,约束养狗行为,给柳州是一个安全、干净、文明的城市以正名。


文:秋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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