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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11项罪名!柳州版“林耀东”审了三天

微评柳州 2021-10-10


10月15日至17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柳州市“6·3”重大涉黑案件在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是柳州市近年来破获的参与人数最多、涉及面最广、影响最大、最为典型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该团伙曾还将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三任原局长赵品初、谢其托、韦海等人“拖下水”。 



该案由柳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文秋德担任审判长,刑一庭庭长、副庭长,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长李桂华等六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加爱、覃春团等十一名被告人及十六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人情况


被告人张加爱(绰号“爱哥”),男,1974年出生,壮族,商人;被告人覃春团(绰号“团哥”),男,1966年出生,壮族,小学文化,商人;以及被告人韦祖磊、罗红海、张忠、韦海露、张加芬、覃天铺、黄如锐、梁献竹、罗五贵等共计11名被告人,均为柳江籍。


张加爱

打砸案牵出贩毒团伙


2017年4月23日19时许,位于柳州市城中区中山西路青云大厦某酒吧遭到4名戴口罩男子打砸,造成酒吧LED显示屏等物品被损毁。同年6月3日凌晨5时许,该酒吧再次遭到30余名男子打砸,酒吧内座椅、屏幕、音响等设备被砸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发后,柳州市公安局经初步侦查,发现一伙柳江区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这伙人大多属于“两劳”释放人员,均无正当职业,社会关系复杂,长期混迹于城中区部分高消费酒吧,并涉嫌多次在酒吧内寻衅滋事、零包贩毒。


2017年6月,柳州市公安局抽调刑侦、技侦、网安等部门及城中分局精干警力组成“6·3”专案组开展对该案的侦破工作。


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逐渐摸排出一个以柳江区籍人员张加爱、覃春团为首,以制造、贩卖毒品为主要经济来源,并涉及其它违法犯罪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该团伙组织严密、成员众多,基本上以柳江区籍人员为主,其中张加爱、覃春团为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张加虎、张加壮、张忠、韦海露、梁献竹、罗红海、韦祖磊等人为骨干成员。


2018年9月19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牵头,统一制定部署“6·3”专案行动方案。


2018年10月4日,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开展收网行动,当天即抓获包括张加爱、覃春团在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13人。

电视剧《破冰行动》剧照


三任公安局长做其“保护伞”


张加爱落网后,柳州市纪委监委成立了专案组,对“6.3”案件中的保护伞进行彻查。


今年5月8日,柳州市召开“6.3”重大涉黑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截至今年5月8日,共立案查处31人,其中有29人是公职人员,涉及政法系统24人,行政执法和行业主管部门5人。其中柳江县公安局三任局长赵品初、谢其托、韦海的名字都出现在张加爱的行贿名单上。


其中受贿数额最大的赵品初,和张加爱相识于2010年。公诉机关指出,从2010年7月至2018年8月,赵品初共收受行贿42万元。


其中,2010年至2015年间,张加爱和时任柳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政委赵品初保持密切关系,方便以后得到关照,先后三次送给赵品初现金共计22万元。



“6.3案件”之后,因组织成员在酒吧打架闹事被公安机关抓获,张加爱又找到了时任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赵品初,委托赵品初帮忙打探案情并说情。事后,为了表示感谢,张加爱给赵送去10万元现金。


2018年,赵品初担任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期间,再次帮助张为打架闹事的组织成员说情,获得10万元感谢费。


张加爱还曾向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柳江县公安局原局长谢其托行贿23万元。第一次是为了给娱乐城顺利办理相关许可证件;第二次是2013年8月,张加爱为了以后得到谢其托关照,送去了6万元现金。


除此之外,起诉书称,柳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原支队长、柳江县公安局原局长韦海,时任柳江县公安局副局长韦炳密、时任柳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韦卫东和时任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禁毒大队民警蓝乙翔也收受了张加爱的贿赂。他们在张加爱团伙成员的案件上提供了帮助。


公诉机关指控,张加爱共向这七名公职人员行贿132.446万元及其他物品。

去年12月,已升任柳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的谢其托在任上落马,韦海也在今年4月被查。7月30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谢其托、韦海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今年2月,赵品初被查,6月中旬,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赵品初提起公诉。


微评柳州曾发文:充当涉毒、涉黑人员“保护伞”,曾任柳江公安局2名局长被双开



指控11项罪名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加爱自2007年开始涉足毒品违法犯罪活动。2010年,张加爱与同为柳江籍的被告人覃春团相识之后开始合作。二被告人逐步通过纠集、豢养具有犯罪前科、劣迹等社会闲散人员以增强其实力,入股、开办多家经济实体,逐步建立以张加爱、覃春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招募社会闲散人员、组建相关经济实体,采取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手段扩大声势,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影响力。


至案发,该组织先后入股、开办了多家经济实体。该组织在发展过程中纠集、豢养具有前科、劣迹等社会闲散人员以增强其实力,通过威胁、恐吓、强占等手段强势介入经济领域,排除竞争对手、垄断经营,非法获取在柳江区石场经营、土方工程、沥青路面铺设等经济利益,并依靠行贿相关公职人员使该组织成员获得非法保护。


该组织具有一定规模,骨干成员固定,结构稳定,并有明确的层级和责任分工。组织成员中张姓成员均来自柳江区鲁比村张氏家族,其他成员大多数为柳江籍人员。被告人张加爱、覃春团系该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组织内具有绝对权威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如确定股权分配、职责分工、经营项目、组织成员的非法保护及行贿公职人员等事宜。被告人韦祖磊、罗红海、张忠、韦海露、张加芬系骨干成员;被告人黄如锐、覃天铺、梁献竹、罗五贵及已另案处理的覃华贤、韦全宝、韦华伟、覃庆往、韦国友、王浩玛等人为一般参与者。


该组织先后入股、开办多家经济实体,通过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壮大组织实力,并以此回报、控制组织成员,拉拢、腐蚀公职人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加爱、覃春团等十一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制造毒品罪、行贿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洗钱罪、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罪、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追究11名被告人的相应刑事责任。



庭审整整持续了3天


在三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被告人张加爱、覃春团等11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韦祖磊、罗红海、梁献竹的供述是否存在非法取证问题进行重点调查,公诉人通过向法庭举出看守所体检表、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和材料证明证据合法性,被告人和辩护人也充分对证据和材料发表了意见。


法庭依职权通知三名侦查人员出庭说明证据合法性问题,经侦查人员申请,法院通过隐蔽作证的方式对侦查人员采取隐蔽作证的方式进行保护。侦查人员在签署《出庭作证保证书》后向法庭说明了对三名被告人讯问的过程以及被告人供述的情况,控辩双方当庭对侦查人员取证合法性问题进行了询问。最终经过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法庭经合议认为三名被告人的供述不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形,当庭宣告三名被告人提出的证据非法排除申请不成立。


被告人张加爱作最后陈述


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对庭前会议中梳理出争议较大的关键性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了重点质证。公诉人运用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向法庭和旁听群众展示了相关证据。在本案涉黑财产处置阶段,为进一步依法开展涉黑案件“打财断血”,彻底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对检察机关提请处置的涉案财产进行重点调查,检察机关通过举证对涉案财产的权属、性质、来源及处置意见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及辩护人对争议的财产提出不同意处理的意见,包括被告人张忠认为其名下的房产是其帮张加爱开车劳务所得,不应当作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等。


被告人覃春团作最后陈述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书,对全案法庭审理阶段涉及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公诉意见,并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和辩护人相应的进行了辩论。


在最后的陈述阶段,十一名被告人张加爱、覃春团、韦祖磊、罗红海、张忠、韦海露、张加芬、覃天铺、黄如锐、梁献竹、罗五贵均对主要犯罪事实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微评柳州报道  编辑:周潇男   通讯员:朱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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