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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的通知

低碳经济专委会 低碳经济发展促进会 2023-11-02
【推荐阅读时间:3分钟】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要求,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推进低碳消费转型,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协会低碳委)开展的产品和企业碳标签评价工作基础上,制定《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办法(暂行)》,组织开展2023年度“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协会低碳委负责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会员单位;
(二)近三年度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质量、环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违法违规及重大失信行为;
(三)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或行业协会、有关单位推荐的办法;推荐单位需为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或省级协会商会组织;鼓励企业通过集中推荐参评的方式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时间:即日起至 2023年8月1日;
三、申报资料
(一)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申报表(含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二)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会员(含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会员)证明材料;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前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其他支持材料(与《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相关的支持条件、有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四、评价流程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办法(晢行)》要求,登陆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www.clca.vip)和低碳城(https://www.lowcarboncity.com.cn/)网站,点击“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申报页面”进行网上填报;
(二)网上申报结束后,需导出并打印回执表,连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推荐单位需加盖推荐章,邮寄一份至协会。
五、有关说明
(一)申请单位自愿申报并承诺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有效
(二)申报、评价流程严格按照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相关要求,通过评价的企业,将颁发“低碳产品供应商”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853305

电子邮箱:lct@lctchina.org

附件: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申报表(含真实性承诺书)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简称“低碳委”)前身是2010年8月6日在京成立的中国低碳经济发展促进会,是国内最早开展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研究机构。

低碳委致力在低碳经济发展、区域低碳城市规划与建设、产业低碳转型、低碳评价认证体系化建设、国际间应对气候变化及国际贸易领域发挥产学研和政府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并在中国碳标签评价、碳足迹数据库建设、低碳经济领域信息化、国际贸易、人才培训、标准制定、鉴定认证、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有效支撑。在低碳领域的标准制定、碳足迹数据库、碳足迹核算模型搭建与评价等方向均达成阶段性成果。开展了包括电子电器、机械设备、农产品、化工材料、交通出行、建筑建材、电力电气等多个行业产品碳足迹评价及其相关工作;承担并完成了多项国家和地方政府委托课题,拥有166名全国知名专家组成的中国低碳智库。一些研究报告和建议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和肯定,相当一部分成果在有关部门和各地建设中转化为现实。围绕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果和碳减排综合解决方案。

同时,协会致力于推行平台化监管,搭建了中国碳标签评价服务信息平台,成立全国首所碳中和大数据研究院,整合碳足迹基础数据库资源。200多名高校与研究机构专家加入协会牵头成立的碳标签产业创新联盟。支撑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在气候变化、碳标签、工业节能等相关研究项目;举办中国国际低碳科技博览会、全球碳标签商品展、中国低碳之路高层论坛、碳标签论坛等重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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