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律法规及大数据报告
来源:稼轩律师,作者:张岩
鉴于:废话少说,直接上干货。
一、罪名简介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法条概念解析
【公民个人信息】
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
【情节严重】
1. 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5.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3项、第4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6. 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7.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8. 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9. 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10.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
1. 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2.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3. 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4.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大数据分析
(一)案由分类分析可视化
【关键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分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关键词, 共搜索到3638条结果,其中刑事案件有3608条结果,占比99.18%。
【关键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
分析: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案件的3608条结果中,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有3277条,占比为90.82%。其他案由分别为侵犯财产罪144条、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89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86条、危害公共安全罪6条、其他6条。
【关键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个人信用报告
分析: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案件中,其中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获取或出售个人信用报告的案件有67条。
【关键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银行
分析: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案件中,其中显示与银行相关的结果有1530条。
【关键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房地产
分析: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案件中,其中显示与房地产相关的结果有86条。
【关键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金融
分析: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案件中,其中显示与金融相关的结果有544条。
(二)法条分析可视化
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六十七条对犯罪物品的处理及自首的情况作了规定,通过大数据可以看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行为人在归案后都能积极上缴违法所得、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
(三)程序分析可视化
分析:大多数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被告人并未上诉,公民及司法机关对该类案件定罪及量刑的争议较小。
(四)年份分析可视化
分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的案发率逐年增多,尤其是2017年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国家对该类案件的惩治力度逐渐加大,体现了国家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视。
(五)地域分析可视化
分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多发区域为江苏、福建、浙江、上海、广东等沿海城市,其他省市即将陆续发生相关案件。
(六)判决结果可视化
分析:经统计,二百个判例中,全部为有罪判决。
三、答疑解惑
如今科技发达、信息流转速度加快,公民对于自身的个人信息的处理更加的便捷和多样化,公民个人信息的利用范围也更加广泛,而公民个人信息比较集中的行业,譬如房地产行业、教育行业、银行业等,也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多发行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常见问题:
1. 哪些信息属于该罪中的公民个人信息?
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根据重要程度,法律将个人信息分为敏感信息、重要信息以及一般信息三类。
敏感信息:行踪轨迹、财产等与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例如:房产、车辆档案信息、存款信息、购物记录等,50条即可立案;
重要信息: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即可立案;
一般信息:除敏感信息与重要信息之外的个人信息,5000条即可立案。
2. 哪些行为属于该罪惩罚的对象?
(1)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2)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
(3)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
(4)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5)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
以上行为都会触犯该罪,成为该罪惩罚的对象。
3. 该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哪些?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6)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7)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8)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 该罪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有哪些?
(1)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2)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3)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5.对于重复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该如何计算?
对于获取公民信息之后又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不重复计算。但是将获取的同一公民的个人信息向不同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售的,此时,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累计计算。
对于公民个人信息条数,根据查获的数量直接认定,但是有证据证明所获取或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不真实或者重复的除外。
6. 在实施了犯罪后,有哪些可以减轻刑罚的方式?
法律对于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首次触犯该罪的行为人,根据其悔罪表现,退还获利款项的积极性,可以视情节做出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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