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6日至9日,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青同志在会上作了《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下面小编就带您一起来解读报告的六大亮点。
【市州两会】人民满意的答卷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市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市检察院被授予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全省先进市州院,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连续三年被市委评为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检察官群众满意度测评从2013年度全省第六跃居2015年度全省第一名。
全市检察机关秉承“让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良好发展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的理念,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岳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着力培植服务大局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实施和民生工作要求,就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维护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等重大问题分别提出了实施意见,组织12个专题班集中学习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发展新理念,举办两期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专题研讨班,引导干警从全局的高度和企业、企业家的角度,运用经济学思维看待和处理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养成办案考虑发展、履职促进发展的高度自觉。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主动服务全市重点工程项目,部署开展优化经济环境专项侦查监督等15个专项行动。突出惩治重大项目建设中的“三堵、三强”问题,依法起诉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阻扰、破坏工程建设的犯罪78人。突出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犯罪行为,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145人。突出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插手经济纠纷等破坏经济活动的职务犯罪98人。突出惩治“围猎”干部、围标串标、破坏公平竞争的行贿犯罪,立案查办104人。
着力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恪守“既不因司法办案影响经济发展,也不因服务发展牺牲履职底线”原则。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更加注重“三个考虑到”、“四个避免”,在法律适用上更加注重“三个区别”、“四个界限”。对72名犯罪情节轻微、处在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慎用强制措施,为41名被不实举报的企业领导干部澄清问题。市检察院在办理湖南利尔康生物有限公司高管涉嫌合同诈骗案中,正确区分民事纠纷与合同诈骗的界限,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了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等4名高管的立案决定,同时积极化解股东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2016年10月,鄂湘赣三省检察机关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工作会议在岳阳召开,形成了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九项“岳阳共识”。
始终牢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基本任务,全力投入平安岳阳建设。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四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0747人、提起公诉15459人。
突出打击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犯罪646人、起诉797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2278人、起诉2678人,敖宇军等人特大制造毒品案被列入“6.26”国际禁毒日全国禁毒成果展的典型案例。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批准逮捕19人、起诉33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黑诊所”89家。依法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共批准逮捕90人、起诉94人。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批准逮捕22人、起诉23人。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批准逮捕69人、起诉132人,督促12个非法排污企业停业整改。湘阴县检察院办理的涉三省五地特大环境污染案被评为2015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
坚持把防控风险、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险性不大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批准逮捕1740人、不起诉868人。完善公开听证、检调对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等制度,建立“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修复”的信访处理机制,共办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049件、国家赔偿案件15件,依法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6.3万元,为133名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市检察院和岳阳楼区、君山区、华容县检察院的控申接待窗口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帮教管理,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407人,对28名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申请强制医疗。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考察帮教等工作机制,对6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大力推进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四年来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446件47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亿元。
着力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查办大案337件,占立案总数的75.6%,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34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市检察院立案查办了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财务总监丁某特大贪贿系列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原院长郑某滥用职权、受贿系列案,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原局长王某贪贿系列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参与查办了衡阳破坏选举案等一系列重特大案件。2016年,查办了省国土资源厅、省外贸职业学院、郴州市人大有关负责人滥用职权、受贿案。
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共查办发生在岳阳本地的职务犯罪34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2.9%。查办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104人,查办家电以旧换新、淘汰落后产能、高新技术改造、燃油补贴等国家专项补贴领域的职务犯罪28人,查办项目审批、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审批等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149人,同步介入、依法查办东洞庭湖水上交通事故、儒溪化工园水塔坍塌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 21 件。
着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9个,开展警示教育271场(次),开展预防调查84件,犯罪分析67件。坚持“双查双建”预防模式,提出检察建议150件,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11151次,在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等12个重大项目开展同步专项预防。
始终坚守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全面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切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疑罪从无,认真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充分尊重并听取律师意见,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四年来,对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批准逮捕344人、绝对不起诉32人,对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176 人。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36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75件,纠正漏捕644人、纠正漏诉483人,对569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对755件次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1件,法院已审结4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32件;对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和提请抗诉48件,法院已审结32件,其中改变和调解18件。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82人次,大力整治超期羁押、久押不决和实刑犯“收押难”、“送监难”等问题,15名被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49名(处级以上3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罪犯被收监执行,二审以下久押不决案件全部清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157件,协助国土部门收缴土地出让金3.86亿元。
坚决惩治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四年来,共查办司法人员玩忽职守、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39人。岳阳县检察院原反贪局长夏某以案谋私收受贿赂,湘阴县法院城南法庭原庭长刘某利用虚假诉讼枉法裁判,岳阳县公安局筻口镇派出所民警黄某对群众报警求助置之不理玩忽职守,岳阳市监狱副监区长曾某、杨某收受贿赂违法办理减刑、假释等一批司法腐败案件均被依法立案查处。
始终把强化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以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宪法日宣誓、检察官宣誓和革命传统教育,强化“四种意识”,培植岳阳检察“四种精神”,引导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
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积极推动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队伍建设,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积极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全市选拔产生员额检察官314人。以岳检讲坛、道德讲堂为平台大规模推进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举办培训班89期,培训干警1700余人次,组织全市115名干警到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集中轮训。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书香机关”、“道德讲堂”示范单位,全市68人获得全国、全省业务竞赛标兵称号,19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白尊三、平江县检察院公诉科长袁荣被评为“湖南十大法治人物”。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成立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以检察文化陶冶干警情操。
强化自身监督。加大教育自律、制度约束、案件查处力度。出台《加强对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监督管理的规定》,紧紧盯住“关键少数”。出台《严肃办案纪律防止说情干扰的实施意见》,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防范司法掮客干扰司法。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防止用权任性,权力出轨。以自我革新的精神亮丑亮剑,全市梳理晒出司法不规范问题八类173个,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整改,清理、消化公诉积案1915件、职务犯罪积案15件,公开通报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例3起,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0人。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以文明创建工作为载体,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全市新增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两家、省级文明单位3家,新增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1家、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3家。落实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点指导基层检察院制度,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地投向基层,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平衡发展。大力推进以电子检务工程为重点的检察信息化建设,市检察院、岳阳县检察院、湘阴县检察院、临湘市检察院顺利完成技侦大楼建设。指导平江县检察院探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平江改革模式”。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制定《关于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的规定》,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执行《监督法》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决议,每年举办“两会”精神学习班,先后就诉讼监督、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预防、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并逐条落实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转交办事项19件已全部办结。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经常性联系,两级院邀请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200余人(次),上门走访1500余人(次),寄送《岳阳检察》4000余份,发送手机报10万余条,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共监督“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98件,采纳监督意见93件。全方位构建立体化的检务公开系统,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3090条、生效法律文书4583份,开通岳阳检察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发布重要检察信息600余条。重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回应涉检网络舆情,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每年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注重运用民调机制测评检察工作,把公众评价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2015年市检察院综治民调满意度测评在全省检察系统排名第一。
2017年和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
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第十四次检察工作会议和岳阳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坚持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察保障一体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岳阳率先在洞庭湖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竭力为岳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建设最重要的抓手,依法惩治阻碍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侵吞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等犯罪,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政怠政等失职渎职犯罪行为,着力为脱贫攻坚和改革发展清除各种顽障痼疾。推动查办涉企案件“除虫护花”机制、查办渎职案件“依法容错”机制和服务非公经济九项“岳阳共识”落地落细,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守法的企业和企业家撑起法治保护伞。
着力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监督体系,努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深入推进平安岳阳建设,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恐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突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突出打击集资诈骗、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行为的司法保护力度,把维护公共道德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价值追求。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积极推动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制创新和工作模式转型,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政治生态。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虚假诉讼、裁判不公、违法执行以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突出问题,守护好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积极推进检察体制机制改革,努力使改革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破除工作难题。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统筹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提升改革整体效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抓好刑事案件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其他诉讼制度改革在岳阳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总结完善“平江改革模式”,努力创造更多的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岳阳经验。
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加大对新任检察长和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力度,深入实施检察人才“四大工程”。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倾注更多的人文关怀,激发更多的检察活力。加强检务保障建设,优化检察工作发展条件,斩断利益驱动链条,筑牢公正廉洁司法的物质基础。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规矩发力、禁令生威。全面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按照“八化”要求打造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阳光透明运行。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全社会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坚持以更加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敞开大门,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工作力度,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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