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打击犯罪
【2018年075期】
办案一线
案件
现场一
强化
法律
监督
强监督!首例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案件结果
4月9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对夏某作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裁定。
据悉,这是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对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案件。
案情回放
2016年12月,夏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
在缓刑考验期内,珠晖区司法局东风司法所依法对夏某实行社区矫正。在执法大检查中,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发现:夏某于2017年4月和2017年7月因失去联系被给予警告处分2次,但其仍不思悔改,又于2018年1月15日因吸食毒品被衡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夏某的行为在辖区社区服刑人员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再犯罪风险明显提高。
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在了解该情况后,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向区司法局发出撤销夏某缓刑的检察建议。区司法局立即采取行动,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向石鼓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撤销缓刑的建议。经审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夏某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案件
现场二
依法
打击
犯罪
心疼“钱”不积极救助致人死亡,捕!
案件结果
深夜,未满18周岁的花季少女离奇死亡在停靠在路边的面包车上……
4月13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不作为间接故意杀人罪的谭某依法从快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情回放
经查,3月30日傍晚,犯罪嫌疑人谭某(23岁)骑摩托车搭乘受害人倪某(17岁)到KTV嗨歌,行至衡阳市南岳区岳云路口,与他人摩托车发生碰撞。双方口头协商各负其责后,谭某与倪某及其同伴离开了现场。随后不久,倪某感觉腹痛难忍,其随行的朋友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但犯罪嫌疑人谭某因担心治疗费用过高、拒绝医生送倪某就医的建议,带倪某到一小诊所简单处理外伤。但倪某仍腹痛不止,在同伴的劝说下,谭某带倪某到附三医院就医,在得知需付费治疗的情况下,谭某心疼“钱包”、不愿花钱治疗、也未联系倪某家人,而是将其带至自己面包车上休息。3月31日凌晨3时许,谭某将面包车开至南岳西城区紫观阁小区附近的马路,并留倪某独自一人在车上后离去。3月31日清晨,倪某被发现在车中死亡,经法医尸检认定:死者系外力导致脾脏破裂出血性休克致死。
该案发生后,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邀请后,迅速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展开引导侦查取证工作。通过参与案件讨论及跟踪案件取证进程,适时掌握案件及证据变化。积极以逮捕证据标准与侦查工作同步衔接,全程引导和监督侦查工作,着力保障案件质量,提高批捕效率主动权。
(文章图片来自网络)
END.
来源 | 衡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