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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案宣判,3只水獭要回家了……
【2020年074期】
据说,水獭会手牵着手睡觉,许多环保志愿者称之为“世界上最萌的动物”。如今,濒临灭绝的它们,被不少人捧为高价宠物。
事发2019年10月,为谋取非法利益和满足个人爱好,谢某通过网络平台,以每只3000至7500元不等的价格,从荆某(另案处理)、周某处购进小爪水獭7只。饲养期间,因经验不足,3只水獭死亡。后谢某以15000元的价格出售一只水獭给岳某,剩余水獭出售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2月21日,谢某、周某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8000元。
可是,为什么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要起诉三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支持起诉的岳阳楼区检察院检察官郭东波当庭解释:“水獭有重要的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是处在生态链顶端的濒危物种,即使本案三被告未实施猎捕、杀害行为,但是其非法交易水獭、因饲养不当导致水獭死亡,同样危害很大,不仅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还对水獭所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我此刻十分悔恨、万分愧疚,愿意赔偿相关损害,并真诚道歉,今后一定加强法律学习,提高动物保护和环境保护意识。”岳某悔不当初。
而在公益诉讼中引入社会组织力量,并由两级检察机关共同支持起诉,也是一次新的尝试。该案原告,正是多年致力于长江江豚保护的重要社会组织——岳阳市江豚保护协会。
岳阳市人大代表、市江豚保护协会会长徐亚平则表示:“协会成立9年来,一直呼吁并坚持保护以江豚为代表的所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以及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无论是提起诉讼,还是为公益鼓与呼,我们都会不遗余力的去推动。”
根据专家建议,现场缴获的剩余3只小爪水獭,将被送回原栖息地予以保护。在高山绿水间,似乎看到了它们自由自在嬉戏的身影……
文:欧阳成
来源 |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