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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与社会学视角下的中国民营经济增长——评《权力结构、政治激励和经济增长:基于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经验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陈博 耿曙 社会发展研究 2022-04-25




政治经济学与社会学视角下的中国民营经济增长——评《权力结构、政治激励和经济增长:基于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经验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陈博 耿曙

提要:中国民营经济是怎么发展起来的?《权力结构、政治激励和经济增长:基于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经验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一书基于政治经济学视角,对此提出独特而深入的分析。该书针对政治与经济间的联系,主张“当权干部为求提拔,倾向打压民企;失势干部丧失权力,于是转向支持民企”。但在改革开放之前,民营经济发展的成效很难影响地方官员的职务得失,本书论证需要进一步检视。此外,本文也就书中已有丰富例证,结合中国政治体制特征,提出社会学视角的诠释:相较外来的南下干部,本地干部若能主导决策,将更倾向保护民营经济,因为他们不但具有本地身份认同,同时还能通过地方网络分享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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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  论

章奇与刘明兴合著的《权力结构、政治激励和经济增长:基于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经验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以下简称《权力》),是近年来中国区域发展研究领域里标志性的著作。此书立足政治经济学视角,基于地方干部的政治地位,分析地方政府政策立场,从而就“中国民营经济如何发展”这个问题,提出了卓越洞见。该书在理论上结合了“政治结构”与“行为激励”理论框架,跨越了政治、经济的学科疆界,在检证时兼顾了田野、定量两类方法。该书英文版也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发行(Revolutionary Legacy, Power Structure, and Grassroots Capitalism Under the Red Flag in China, 2019),为国际学术世界提供了中国区域发展的经验和思辨。

在中国政治经济研究领域,《权力》一书受到相关学者高度关注与广泛好评。《权力》与《转型中的地方政府:官员激励与治理》(周黎安著,以下简称《转型》)都是区域发展模式与地方政府间关系作用研究的佳作。两相对照来看,两书既有相似之处,又各具特色。论及相似面,两书都具有宏大的理论企图,也都立足中国特色政治体制,解释中国经济发展动态。谈到不同点,《转型》致力于解释90年代激励增长的制度安排,具有时代意义,《权力》则着重阐明改革前后产权保护的制度根源,着眼长远,具有研究范式意义。此外《权力》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摸索和创新。首先,针对地方政府行为,《权力》采用了更细致的分析模型。《权力》将地方干部划为“当权”和“失势”两类,基于两者不同政治激励,解释政府行为的阶段差异,因而更加深刻地理解政府行为。

其次,针对政府行为的变化,《权力》的框架更加敏感、也更为动态。《转型》一书提出了一个侧重晋升锦标体制的分析框架,在此体制之下,官员受到绩效考核激励,大都致力于提振经济,只是努力程度有所差异。《权力》的理论框架则进一步将地方干部分为“当权”和“失势”两类,政府行为则有“抑制”和“扶持”的巨大不同。这一框架不只虑及官员出力大小,还能阐明其施政方向变化,因而更有助理解地方政策的交替转变。再次,针对中国发展历程,《权力》适用范围可能更加宽泛。《转型》一书紧扣晋升锦标,更适用特定阶段——约始于1990年代后半,转型于2000年代中期(陶然等,2010)。《权力》框架则不仅能够解释改革之前,还能帮助启发改革开放,乃至20世纪90年代迄今的地方发展,甚至可能超越中国案例,引导吾人考察“有无领导回护”与是否“转向拉拢社会”的关系。最后,《权力》一书采用了丰富多样的经验证据与测量手段,结合质性田野调查材料与定量数据分析,使其经验研究更加丰赡翔实。

综合上述,若就政治经济视角理解中国发展动态,《权力》一书的确是一本佳作。但另一方面,该书所持“当权干部为求提拔,故而倾向打压民企;失势干部丧失权力,于是转向支持民企”,却不同于中国政治研究的主流观点(详见后续论证):后者一般认为“官员职务得失,均由上级掌握”。照此观点推论,地方干部若遭贬斥,实难通过民间支持,恢复原先权力职务;相反,他们或应更加尊奉上意,冀望挽回领导信任。对于上述观点分歧,本文一方面试图有所调和;另一方面也在《权力》论证的基础上,尝试发展“社会网络”为基础的解释。希望藉此对照、结合政治经济学与社会学两种学科视角,丰富学界对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认识。

基于上述目的与规划,本文将尝试梳理《权力》的解释框架,并就书中政治经济学观点与中国政治研究的主流看法,厘清两者分歧。在上述分歧之外,本文将借助社会学视角,分析书中大量案例,并尝试延续社会学视角,结合书中“政治地位”假说,发展出“社会网络”假说,用以解释“地方干部为何保护民营经济”。


二、核心论证:

政府行为取决于干部地位

《权力》一书将地方干部划分为“占主导地位的政治精英”和“边缘化的政治精英”,并认为两者都重视政府职位的升迁。然而,尽管同样追求职位,两者策略却迥然不同:前者由于深得领导信任,所以只须贯彻上级政策,不必太过顾及社会诉求。如果面临上级整顿要求,他们会全力配合抑制民营经济。而后者由于失却上级关怀,只得转而求助基层,即便要承担被上级惩罚的风险,他们仍然尽心帮扶民营经济。如此一来,在改革大幕尚未揭开时,“占主导地位的政治精英”主政的地区,民营经济往往停滞不前,而“边缘化政治精英”主管的辖区,民营经济却能快速发展(章奇、刘明兴,2016:20—21)。

基于上述框架,本书结合量化统计和案例比较方法,分析了浙江和江苏两省各市县的民营经济发展差异。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浙江案例中,“本地游击队干部”在省内政坛中是“边缘派”,其主导的县域民营经济发展较好;“外来南下干部”则属“主导派”,其主导的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相对较差。而在作为对照的江苏案例中,情况恰恰相反:来源于当地的“华中根据地干部”执掌地方大权,其所主导的苏北、苏中经济发展较差;而外来非华中根据地干部则远离省级权力核心,其所主导的苏南地区,地方经济发展亮眼。其论证条理见表1。


三、政治经济视角与政治体制研究的扞格

以上论证虽不无道理,却与学界主流看法明显不同。双方的区别围绕下述问题展开:首先,下级干部能否凭借基层支持保有政府职位?如果一般情况下不能,那在特定时期(例如“文革”)是否有所例外?如果在任何时期,干部职位均由上级支配,那么“边缘化的政治精英”又该如何对待民营企业?本节将进一步探讨上述问题,继而检讨《权力》背后的理论预设。

首先,《权力》与主流观点的核心争论在于,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下级干部能否凭借社会力量保有职位?《权力》持肯定观点,因为下级干部可以借助基层支持,提升其政治谈判的地位(章奇、刘明兴,2016:22)。但在诸多政治学者看来,这种做法可能难以奏效。因为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干部人事任命是地方领导掌握施政方向、确保实现政绩的关键手段,因而主政领导必将尽力维护此项核心权力;反之,一般基层民众对于政府人事任命,既无法事先知悉并有所表态,也难以事后组织各方并表达意见。因此一般而言,基于政府人事“下管一级”原则,政府领导的人事任用,是充分掌握在上级领导手中的(Huang,2002;Bo,2004:72;Laundry,2008;周黎安,2008;景跃进、陈明明、肖滨,2016:195—196)。

其次,即便上述互动关系在一般情况下成立,但是否会在特定时期有所变化,使得下级干部能够借助基层力量恢复职位?在《权力》一书看来,“文革”阶段正是如此。因为在此时期,群众组织可以挑战和扳倒地方干部,从而深刻影响地方政治格局(章奇、刘明兴,2016:145)。乘此时机,失势的游击队干部与群众组织结盟,不仅躲过批斗,保住了职位(章奇、刘明兴,2016:25、145—146),还在后者支持下将当权的南下干部拉下马(章奇、刘明兴,2016:168—172)。但根据我们进一步了解,即便在“文革”时期,地方人事变动也并非主要取决于基层好恶(麦克法夸尔、沈迈克,2009:183—185;Walder,2015:199;2019)。

相关研究显示,在“文革”期间,群众虽然能够参与政治,但实际往往受到上层引导和鼓动(Yan & Gao, 1996; Kraus, 2012: 34-37; Walder, 2019;麦克法夸尔、沈迈克,2009;麦克法夸尔,2012:444—445)。当时中央领导的部分意图,正在于冲击既有的政治格局,打破当权领导的权力垄断。受此高层旨意所导引,群众组织自然踊跃向当权的南下干部夺权,由此产生的职务空缺,则被原本失势的游击干部填补。因此,看似是游击干部借助群众支持,成功扳倒了南下干部,实则是因为上层发动群众运动,削弱了之前当权的南下干部地位,无意间为游击队干部恢复职位创造了机会。就此角度来看,“文革”期间的政治结构与其他时期相比,其实并无本质变化(Walder , 2015 : 201)。

根据上述分析,即便是“文革”时期,干部职位的变动也仍然取决于上级。既然如此,下级若意图保有权位,就只能尝试博取上级支持。然而这又不免陷入两难之中:下级干部若失却上级青睐,无法保有职务,又该如何逆转官场颓势?按照前述制度—关系分析,他们显然应当加倍顺从上级意志,而非团结基层力量,并与上级重启职务谈判。这其中的原因在于,既然下级职位由上级领导裁定,下级若是抵触上级意志,必然会遭其严厉贬斥。边缘干部本就缺乏上级庇护,如果还敢“顶风作案”,不仅官复原职无望,甚或招致更加严重的责罚。有鉴于此,边缘化干部非但不可能联合基层,反而会更加努力地执行上级政策。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弥合与上级的嫌隙,重获后者的信赖与任用。

经过上述层层剖析,我们不免产生如下困惑:假设主流观点成立,那么边缘化干部(书中的游击队干部)又为何甘冒风险,保护民营经济?若要解答这一困惑,恐怕还需反思《权力》背后预设——边缘化干部团结基层,究竟是为撑持权位,还是有其他考虑?


四、作为替代解释的社会学视角

就书中案例来看,这些失势干部(例如浙江的游击队干部和苏南的南下干部)的行为似乎表明,这些干部在追求权位之外,还存在着其他动机。若能就此深入发掘,有助于我们理解干部行为。为此,本节将暂且放下原书的政治经济学视角,转而借助社会学视角,重新审视书中案例。之所以选取这一视角,是因为它不只看重“干部与上级的关系”,同时也从“干部与社会的关系”角度分析问题,针对本书所涉及的两类干部,可以推导出如下假说:干部与地方社会的关系越紧密,就将越倾向保护地方利益。也即,在一般情况下,本地干部会扶持民营经济,而外来干部则未必如此(耿曙、陈玮,2019)。

本文作者意外发现,社会学视角审视《权力》一书将更能充分诠释书中案例。更具体地说,相比于“政治地位”,干部的“社会处境”更能解释其是否保护民营经济。首先,作为全书核心的浙江案例,本地干部和外来干部的政治地位都经历了变化,但他们对民营经济的态度却始终未变。先以本地的游击队干部为例,在“文革”之前,他们在地方官场多半处于失势地位(对应原书“边缘化的政治精英”),屡遭当权的南下干部压制和约束(章奇、刘明兴,2016:54—62)。但即便面临政治上的风险与压力,他们仍会寻找机会,持续保护和扶助民营经济(章奇、刘明兴,2016:78—96)。等到了“文革”期间,本地干部的政治地位相对改善,有些甚至执掌地方政府(章奇、刘明兴,2016:120—141)。但他们并未放弃扶持民营经济,多数干部反倒加大了支持力度,并因此点燃了民间经济的生机(章奇、刘明兴,2016:141—158)。反观从外地调任浙江的南下干部,在新中国之后的多数时期,他们是地方政坛上的当权派(对应原书“主导地位的政治精英”)(章奇、刘明兴,2016:50、145),经常强硬推行高层的管控政策,压制地方民营经济(章奇、刘明兴,2016:74、189—191)。到了“文革”前期,这些南下干部的地位遭到数次冲击,其中不少人还因此失势(章奇、刘明兴,2016:124),但即便处境如此不利,他们也未转向保护民营经济(章奇、刘明兴,2016:146—147)。综上来看,在浙江的案例中,干部是否保护民营经济,似乎更取决于其社会处境,而非其政治地位。

在江苏案例中,干部是否保护民营经济,也仍取决于其与地方社会的关系。首先以苏北的华中根据地干部为例,他们虽然是本地人,但却不像浙江本地的游击队干部那样,曾与当地社会合作开展革命,因此也就未能与当地建立起特别紧密的联系(章奇、刘明兴,2016:211—214;游五岳等,2019),自然也未必愿意冒险关照地方利益。至于苏南的南下干部,他们虽然与当地社会相对疏离,但既然执掌本地雄厚经济资源,理应全力发展地方经济。然而他们并未扶持民营企业,而是大力扶持政府掌握的集体企业(白苏珊,2009:42—46;游五岳等,2019)。这两类企业差别迥异,前者所获利益回归民间社会,后者则将资源掌握在干部手中,作为其提升政绩的重要手段(章奇、刘明兴,2016:215、227—228)。由此来看,外来的干部即便失势,也并未保护地方利益。综上所述,较之政治经济学观点,社会学视角更加贴合江苏案例。

综上来看,相比于“政治地位”,“社会处境”可以更准确地解释“干部是否保护民营经济”。但为何社会学视角的解释更加合理?因为它触及中国政治体制更为深层的特征:地方干部在建政之后当权还是失势,很大程度取决于他们在革命时主要依靠中央还是地方。以南下干部为例,他们长期接受中央直接领导,在根据地开展解放革命(Selden,1971),因此不仅熟谙中央政策,而且习惯忠实执行,故而深得中央信任,在解放后被便派至浙江等新解放区,接管军政大权(Vogel,1969;杨奎松,2011;冯军旗,2018)。反观当地的游击队干部,由于在解放前与中央缺少联系,因而与中央政策颇有隔阂,不仅难以主动领会上级精神,更难在执行时身先士卒(杨奎松,2011;黎荣,2015)。不仅如此,他们长期依靠地方力量革命,与后者建立起亲密无间的联系,因此有动机也有能力联合地方,暗中掣肘中央政令(刘雅灵,2017:183;章奇、刘明兴,2016:49、51)。出于此种顾忌,中央自然较少重用本地干部,而是将其多数安排在权力中心之外(杨奎松,2011;冯军旗,2018)。由此来看,正是社会处境决定了干部的政治地位,从而也基本决定了他们是否保护民营经济。那么社会处境如何塑造了干部的行为动机?下节将尝试回答这一问题。


五、再看“社会网络”假说:

地方认同与分利网络

本文立足“社会网络”视点,剖析浙江经验得出:本地干部嵌入地方社会网络,因此一方面形成本地认同;另一方面可借助网络联系从民营部门获利,受此双重动机驱动,本地干部倾向保护民营经济。而外来的南下干部,由于疏离于社会网络,既未形成真正本地认同,也很难从当地社会获利,所以一般无心扶助当地民营经济。不仅如此,这些外来干部在实际中倾向结成同乡网络,其中包括地方主要上级(杨奎松,2011)。正因与上级处在同一网络社群,南下干部一方面更加认同领导命令,另一方面也占据晋升先机,同样在双重激励下,倾向趋奉上级意志,压制地方民营经济。为进一步阐明上述干部动机,下文将依次分析,社会网络如何塑造干部的“内在认同”,再配合“外在网络”,从而影响其施政策略。

社会网络影响干部行为的首要途径,就是塑造本地认同感。也因此,干部与当地社会网络越是亲密,就越认同当地,从而越愿意保护地方利益。分析浙江案例,干部本地认同的形成主要通过三条路径,首先是社会环境。以本地干部为例,他们在当地出生成长,对当地风土民情有着强烈的归属心理。反观外来的南下干部,初到异乡任职,在语言交流、生活习惯以及社会规范等诸多方面都难以适应,不免对当地产生疏远,甚至是抵触心理(Barnett,1967:132-133;Gao,2004:47-51;田原史起,2003;杨奎松,2011;何志明,2016、2018;包晨岚,2018;饶泰勇、游海华,2018)。其次,在当地环境中形成的人际交往,也会强化干部的本地认同。仍以浙江本地干部为例,他们久居当地,亲戚故旧众多,人际交往密切,受到人情关系牵绊,内心自然偏向本地(中共浙江省委研究室、浙江省档案馆,1988:22;黎荣,2015)。而南下干部初至浙江,与当地人缺乏交往,因而较少人情顾虑,也就鲜少顾及当地诉求。相反,他们的人际交往多半局限于官僚网络,情感上彼此相濡以沫,工作上也相互帮衬,因而会更积极响应上级号令。

最后,由于在革命期间患难与共,当地干部与社会的交往情谊得以加深,这越发增强了前者的本地认同。回首革命时期,浙江本地的游击干部与中央暂失联系,陷入孤立无援境地。在此危难之际,正是靠着当地社会力量的支持,游击干部才熬过解放战争(粟裕,1983;Benton,1989:62-91)。这种共患难的经历加深了干部与社会的情感联系,使得前者更愿意挺身捍卫后者利益(章奇、刘明兴,2016:39—46;刘雅灵,2017:182—184;游五岳等,2019)。反观外来的南下干部,基本未曾参与过浙江本地革命,因而与当地社会缺乏合作情谊。加之他们受到革命理念规训,更为仇视地主和商人,受此意识形态影响,当其主掌浙江地方军政后,对当地企业家也怀有敌意(杨奎松,2011;何志明,2016)。

然而,单是出于内在认同,本地干部未必真会违逆上级意志,因为这会招致后者严厉责罚。但根据浙江案例,他们甘冒违逆风险,也愿保护民营经济,还是因为与后者还有着密切的利益联系,这也正是社会网络影响干部行为的途径。以浙江的本地干部为例,他们嵌入当地社会网络,可以借助网络联系,为企业经营提供保护与便利,而后者为表感激酬谢,会回馈一定的好处与收益。本地干部为了获得此类利得,自然热衷做大民营经济(Oksenberg, 1969; Shue, 1988; 刘雅灵,2017:183)。反观外来的南下干部,由于和社会网络疏离,他们缺乏门路从企业获利,自然不愿冒着被上级责罚的风险,费力保护地方经济;同时,由于和官僚网络亲近,他们更易获得领导提拔,因而更愿遵从上级意志,压抑当地经济。综上来看,干部若身处社会网络之中,容易从当地企业分利,从而倾向维护地方经济。

根据上述分析,社会处境之所以能够影响干部行为,原因在于形成了两类机制——干部的本地认同和利益联盟——本地干部因为置身社会网络之中,从而形成上述动机,倾向袒护当地;外来干部疏离社会网络,所以缺乏上述动机,无心顾及当地。至此,本文立足原书“政治地位”假说,进而发展出“社会网络”假说。


六、结  论

总结上述,《权力》一书主张,地方政治精英为了保全政府职位,会策略性地选择经济政策:“边缘化的政治精英”需要笼络基层支持,因而扶助民营经济,“主导地位的政治精英”干部仰赖上级庇护,因而服从领导命令,压抑民营经济。换言之,为了理解地方政策变化,该书立足政府人事结构,分析干部行为策略,相比于“晋升锦标赛”框架,本书进一步打开了“地方政府黑箱”,更为细致而深刻地分析地方政府行为,既能解释政府的积极扶持,又能解释其掠夺行为。同时,上述解释框架,虽提炼自中国个案,但其核心变量——“政治地位”和“政府行为”——却具有普遍意义,因而也可能适用于国际案例比较。

如同前述,虽然《权力》理论颇具创见,但它却和中国政治研究的主流观点存在扞格:针对“‘边缘化干部’如何恢复职位?”,前者主张借力基层,后者主张仰赖上级。为化解这一张力,本文暂且放弃干部的“政治生存”动机,转而借助“本地认同”与“经济利益”动机,解释干部为何保护民营经济。具体来说,干部和社会网络越是亲近,就越认同当地,也越容易从当地获取经济利益,从而越愿意保护地方经济。相比于原书观点,本文主张基于干部的社会处境,分析其“当权”或“失势”的原因,进而阐释为何干部在对待民营企业时采取不同的策略。

总而言之,《权力》一书从政府内部结构切入,解释地方干部行为,开辟了中国政治研究的崭新路径。沿此路径继续探索,学界可在如下方面有所作为。首先,可以继续探究“如何打开地方政府黑箱”。在此方面,《权力》立足“干部政治地位”,本文根据“干部社会网络”,都已作出初步尝试。后续研究若能推进,必将更清晰地刻画政府内部结构,例如可就地方干部的激励和网络,将其划分为“流官”或“土官”(耿曙、陈玮,2019)。其次,在明晰政府结构之后,还应探讨其如何影响地方官员行为。地方官员一面需要奉行中央政令,一面又要纾解社会诉求,面临双重压力,只能尝试权衡应对。而官员在政府结构中所处位置,会决定他们更倾向服从中央,还是更看重回应社会。若能进一步厘清上述问题,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中国政治的内在逻辑和动态。




本文为同名文章缩略版

原文刊发于《社会发展研究》2021年第1期

参考文献:(略)


第一作者  陈  博


第二作者  耿  曙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社会学系

期刊版责任编辑:张书琬

网络版责任编辑:郭云蔚

网络版责任主编:张   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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