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测试细则——产品质量功能性
2016年10月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 25000.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 51 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标准(简称:GB/T 25000.51-2016),在GB/T 25000.51-2010的基础上增加了"信息安全性"和"兼容性"的有关产品质量特性的表述。
明确了:
a) 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
产品说明质量要求、用户文档集质量要求、软件质量要求(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
b) 用于测试RUSP的包含测试计划、测试说明和测试结果等的测试文档集要求;
注: 用于测试的文档的汇集称为"测试文档集"。
c)RUSP的符合性评价细则。
GB/T 25000.51-2016涵盖软件产品的八大特性: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作为对软件产品测评的主要依据和标准。
5.1.5 产品质量——功能性
5.1.5.1 适用时,产品说明应根据GB/T25000.10—2016包含有关功能性的陈述,要考虑功能完备性、 功能正确性、功能适合性以及功能性的依从性,并以书面形式展示可验证的依从性证据。
5.1.5.2产品说明应提供该产品中最终用户可调用的功能的概述。
5.1.5.3产品说明应描述用户可能遭遇关键缺陷的所有功能。
注1: 关键缺陷可能是:
—--数据丢失;
—--死锁。
注2: 更多的信息参见ISO/IEC15026.
5.1.5.4产品说明应给出用户可能碰到的所有已知的限制。
注:这些限制可能是:
——最小或最大值;
——密钥长度;
——一个文件中记录的最大数目;
——搜索准则的最大数目;
——最小样本规模。
5.1.5.5当有软件组件的选项和版本时,应无歧义地予以指明。
5.1.5.6当提供对软件的未授权访问(不管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的预防措施时,则产品说明应包含这 种信息。
5.3.1 产品质量—功能性
5.3.1.1安装之后,软件的功能是否能执行应是可识别的。
注: 对功能良好的验证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 利用所提供的测试用例,或按相应的消息自测试,或由用户进行的其他测试。
5.3.1.2在给定的限制范围内,使用相应的环境设施、器材和数据,用户文档集中所陈述的所有功能应 是可执行的。
5.3.1.3软件应符合产品说明所引用的任何需求文档中的全部要求。
5.3.1.4软件不应自相矛盾,并且不与产品说明和用户文档集矛盾。注: 两种完全相同的动作将产生同样的结果。
5.3.1.5 由遵循用户文档集的最终用户对软件运行进行的控制与软件的行为应是一致的。
GB/T 25000.51-2016于2017年5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第三方测评机构依照此标准开展测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