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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4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入围资格名单(最后一名同分一并入围)。目前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已统计完成,经学院“三位一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纺织类专业共有178名考生最终入围我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最低分71分,最高分92.67分,平均分83.17分。

即日起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ypc.edu.cn)首页左侧“成绩查询”栏目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非三位一体报名系统)。

现将我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名单进行公示(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公示期为4月20日—4月2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我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75-88345858,传真:0575-88325662,纪委监督电话:0575-88348686。入围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志愿填报与录取温馨提示


1.录取批次我院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2.志愿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合格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且报考专业必须与入围专业(类)对应,否则无效。

3.录取规则:学院按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位次先后排序。

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7分,D等计6分。

4.录取人数: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

5.转专业政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政策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执行。

名士之乡,江南学府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欢迎您的到来!


来源: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办

微信平台:董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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