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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物安全丨现代农业转型发展路径

中国工程科学 中国工程院院刊 2021-06-17

本文选自《中国工程科学》2019年第5期

来源:黄季焜, 王济民, 解伟 等. 现代农业转型发展与食物安全供求趋势研究 [J].中国工程科学, 2019,21(5): 1–9.


发展中国家随着收入增长和城市化进程推进,居民人均消费将不断增长,对高附加值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蔬菜等)的消费也将出现显著增长。


世界耕地和人口分布的差异,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的生产结构和贸易条件。人均耕地条件的差异性导致了各地农产品结构的差异性。


水资源分布情况比耕地更加严峻,且短缺形势难以逆转。有研究表明,全球生物安全最大的威胁来源不是土地资源短缺,而是水资源短缺。


粮食生产效率方面,发达国家(如美国)的耕地产粮率达到8 t/(hm2·a),处于这一水平的国家比例仅为5%;中国的耕地产粮率接近6 t/(hm2·a),处于这一水平的国家比例为42%。


发达国家将增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农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全面实行市场化方式,从巨额农业补贴转向提高农业生产力、保障资源环境。

1.

我国农产品供需预测


农产品供需预测研究表明,未来我国许多农产品的供需失衡现象比较突出,这种局面将延续到2035年前后。


我国饲料需求增长将显著高于国内生产增长,自给率将不断下降;到2035年,大米和小麦等口粮基本可以自给,而玉米自给率下降到约80%,大豆供需缺口进一步加大。


我国食糖和食油的需求将显著高于国内生产,供需缺口将逐渐扩大;到2035年,食糖自给率降低到约40%;油料作物自给率将维持在87%左右。


我国棉花生产将逐渐萎缩,棉花供需缺口进一步扩大;在维持新疆棉花生产量的情况下,到2035年,棉花自给率将降低到约67%。


我国在蔬菜和水果出口方面,将继续保持微弱的比较优势,到2035年,蔬菜和水果自给率均保持在100%左右。


在养殖业部门,水产品供需基本平衡、略有进口;畜产品的生产和供需缺口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饲料粮贸易政策和草牧业发展政策,2035年,牛羊肉和奶制品的自给率将下降到70%~80%。


  2025年和2035年主要农产品需求量预测



☝  2025年和2035年主要农产品产量预测




2.

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我国食物总体供应难以平衡,部分农产品供应明显短缺,食物总体自给率和粮食自给率均呈不断下降态势。


我国劳动力实际工资的年度增速达到8%。不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如用机械替代劳动力,将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


传统的小规模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与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现代化之间的矛盾凸显。我国当前的农作物生产体系主要由2亿多小农户组成,户均耕地从2003年的不足0.54hm2上升到2016年约1.0hm2。小规模生产与技术推广、机械化、信息化和食品安全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制约着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我国许多农业支持政策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如农业补贴政策对农业生产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积极影响不明显,农产品购销和价格干预政策扭曲了市场机制、影响资源合理配置,关税制度对避免中国农产品受国际市场冲击的作用有限。


我国农业生产面临日益严峻的水资源短缺和耕地退化的威胁,气候变化也带来诸多极不确定的影响和风险。



3.

现代农业转型发展路径


2008年以来,在我国东北和华北地区,土地合作社和经营农地的农业公司开始独立于家庭农户,成为新的生产经营主体;占生产者总数的比例仅约1%,所占耕地的比例超过35%。


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耕地经营规模显著提高,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超过适度规模水平。耕地经营规模与粮食单产、耕地经营规模与粮食成本(元/kg)均呈倒U型关系,平均转折点均在100亩左右。而2016年土地合作社和公司的平均经营规模分别达到了5085亩和6000亩。


经营风险大。2008—2013年,即使在粮食价格年年攀升情况下,多数规模偏大的新型主体只有在考虑政府补贴后才有盈余。2016年粮价下跌,普遍出现了大幅度亏损的情况,面临着生产经营“进退两难”的局面。


补贴问题较为突出。补贴等扶持政策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力价格,但扭曲了土地市场、助长了低效的新型经营主体的产生,从而降低了粮食生产力、市场竞争力和农业增加值。


受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多种因素制约,不少新型经营主体成立的自身条件不成熟。规模经营的发展是有条件的,超适度规模主体发展会面临更多挑战。


缺乏监管和政策影响评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缺乏、套取国家补贴等现象较为普遍,缺乏对扶持政策的效果评估。


项目研究人员经过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调研,对相关案例的研究分析,对国家政治经济环境的分析,提出了如下的解决方案。


分类实施发展政策。

建议按农产品的生产特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分类:大田农作物生产、非大田农作物生产(如蔬菜与花卉设施农业和果园等)、养殖业(如畜牧业和水产业等)。分类实施相应政策,重点关注大田农作物生产的适度经营规模和扶持政策;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让市场自主确定“非大田农作物”和养殖业的适度规模。


以大户为主发展合作经营模式。

除扩大生产规模外,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及农产品竞争力(即降低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和广大农民的增收为政策扶持目标。因地制宜、动态调整,对适度经营规模的生产主体、特别是农户实施扶持政策,对超过适度规模的经营主体停止国家扶持政策。


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让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决定因素,通过制度创新降低农地流转的市场交易成本和风险,通过政策扶持促进适度经营规模生产主体的发展并提高其在农业生产中的比例。稳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规模经营,与城镇化的实际进程同步发展。

✎改编丨崔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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