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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法官“玩死”香港

2017-02-21 会稽山 ​尹国明 丝路通讯社



左传有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个道理,三岁小儿也懂,但在香港,司法大权可谓掌握在一群外国人手中。不说很多人也许不知道,香港的各级法官之中,外籍法官占比居然高于本地法官,比如2016年被任命的17名新一届香港终审法院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其中仅有2人为中国香港籍,其余均为双重国籍或他国国籍。香港最近非常瞩目的七警案,又是由外籍法官审判。


香港外籍法官占比之高,堪称世界奇观


七警案发生在占中期间,七名警察在制止暴徒的过程中使用了一些武力,14号却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受伤罪成,17号将宣判刑期。这个案子因为有视频为证,而且暴徒恰好是政治人物,因此两年多来备受关注。从一开始,反对派就通过各种手段,试图影响该案的进程。最终的裁定虽然不知道是否受到了影响,但结果无疑是反对派所想要的。


一个外籍法官在中国的土地上判决中国人有罪,很容易让人想起清末民初中国最屈辱的那段历史,当时政府中不少洋大人指手画脚,在外交、军事、海关等领域担当重任。当然,今天香港的情况有所不同,首先这不是受武力所迫,其次也是因为实在招不到人。香港法官的薪酬相比律师少得可怜,所以很多律师不愿意担任法官,结果只能聘用外援。


由于历史原因,基本法对外籍法官是允许的,第92条规定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但实际上全世界几乎都不允许外籍法官的存在,除了香港就是新加坡和阿联酋的迪拜了。这是由于司法涉及国家主权和安全,有忠诚度成疑的外籍人员参与其中,会大大增加风险。而当外籍法官判案时,即使他们能够秉公审理,其身份也会使其权威性大打折扣。

七名警察被判有罪将大大打击警察士气


香港任免法官不考虑政治立场


香港人经常引以为傲的就是司法独立,法官判案完全是按照法律条文,不受任何人或团体的干预。但是,谁来确保法官不受自己的政治立场影响公正无私地判案?对不起,香港还真没有办法,靠的就是信任,信任法官的人品和操守。不少香港人相信,即使法官有自己的政治立场,也会在作出裁决时把自己从自己的政治立场上抽离,尽量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去判案。但这只能是一厢情愿,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人是政治动物,不可能对政治没有自己的立场与观点,而这些立场与观点无可避免会影响法官的判决。


以美国为例,新上任的美国总统,大都会重新提名新的首席大法官,在挑选大法官时,除了看是否德高望重之外,更要看他们的政治立场。美国总统虽不会要法庭协助他去推行政策,但亦不容法庭与他的理念不一致,令他在施政时处处碰壁。去年初,美国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斯卡利亚猝逝,奥巴马提名接替者时,引发两党恶斗,双方都希望接替者更接近己方的政治立场。早一点的有2000年的总统大选,小布什和戈尔斗得难分难解,最终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中5名作出了有利小布什的判决,而他们的政治立场都是倾向共和党。


回到香港,这些外籍法官的政治立场是怎样的呢?从占中引发的一系列诉讼便可看出端倪,占中后约有一千人被捕,其中仅200多人面对司法后果,且大多是判缓刑或社会服务令,与占中的严重性根本不成比例,以致出现了警察抓人法官放人的说法。而反占中者则动辄得咎,不算七警案,已有多人被判入狱。这样的结果很难令人相信审理是公平的。

负责审理七警案的法官杜大卫


中国历史上任用外族不乏惨痛教训


香港法律界早已被公认落入反对派之手,一切都是意识形态先行,外籍法官如果与之理念不同,想在圈内混得好并非易事。前两年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批评,有外籍法官不了解《基本法》,立刻引来香港法律界上纲上线的批判,由此可见双方关系之密切。可以说,香港的法律界早已成为针插不进、水泼不入的独立王国,一旦外界对此稍有微词,都会引来干预司法独立的指责,而他们则站在三权分立的道德高地,几乎不受任何监督。


占中引发的诉讼,并非一般的民事或刑事案件,而是涉及国家主权和安全的案件,需要作出更周全的考虑,不能仅靠死磕法律条文,更何况香港关于国安方面的法律几乎一片空白。这些外籍法官在审理时能照顾到中国的国家主权和安全吗?他们司法理念在香港会否水土不服?甚至乎,在中国不断崛起、中国威胁论日益流行的背景下,他们会否有意给中国制造麻烦呢?而香港任免法官不考虑政治立场,恰好为这种人浑水摸鱼创造了条件。


中国历史上不乏任用外族的经历,虽然其中也偶有贤者,但更多是带来惨痛甚至是灾难性的结果。如西汉的匈奴人赵信,他在降汉后曾受汉武帝重用,但是后来又反叛回到匈奴,由于他久在汉军,对汉军了解颇深,对后来讨伐匈奴的汉军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又如西晋的匈奴人刘渊,也是备受重用,但后来却趁乱自立为王,成为灭亡西晋的主要力量。而唐朝更是典型,大量启用胡人出任节度使,最终导致了安史之乱,中华文明由此走向衰败。


唐玄宗曾问安禄山的大肚子里装的是什么,安禄山回答说装的是对大唐的一片忠心。香港的外籍法官上任时也需要宣誓,但他们被假发包裹着的脑子在盘算着什么,官袍之下的肚肠在打着什么主意,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纵观香港外籍法官近年来审判的一系列政治元素浓厚的案件,其结果并没有令本已十分动荡、撕裂的香港转向平稳、团结,而是相反。


不管外籍法官的裁决出于什么动机,他们恐怕正在“玩死”香港。


延伸阅读


起底香港七名警察被判刑的真相,令人恐惧愤懑!


香港一度成为某些人心中的法治典范,香港也一直以“法治社会”自豪,但这几年香港的一些政治乱象,让香港的法治形象受损。最近香港区域法院判决“占中”中履职的七名警察罪名成立,并处两年刑期,更是引发很大的争议。


这个案子,是一个审视香港司法制度和香港主权回归现状的一个很典型的案例。


为什么这次对法院的裁决质疑声音这么大?首先,这个案子的裁决结果,没有充分考虑到警察殴打的对象曾建超,在“占中”行动中有明显的袭警行为,警察是在被袭击和侮辱之后做出的反应行为,即便有一些过激,也应该充分考虑到当时的情况。曾建超是港独组织“公民党”的成员,他在“占中”期间,向11名警务人员泼粪水和尿液。如果这种袭警行为发生在美国,被警察当场一顿暴走绝不稀奇,甚至被当场爆头的概率也不小,美国警察可没有香港警察这么憋屈,在美国警察的执法面前,很少有美国人敢采取曾建超这种挑衅和袭警行为。美国警察的霸道“风采”在镇压“占领华尔街运动”中,已经向世界充分展示过了。


再看看香港,也是这个曾建超,他的袭警和拒捕行为虽然被香港的法院认定成立,但只被判了五个星期的刑期。五个星期,整整三十五天啊。


如果孤立的看七名警察的案件,可能很多人还不能理解问题的严重性在哪。对比这两个案子,香港司法的问题所在就很清楚了。一个袭警辱警的港独暴力分子得到法院的轻判,一个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被袭被辱的警察在被激怒状态下,在反击中使用了一定程度的暴力,就被法院予以重判。香港的地区法院,在维持秩序的警察和破坏秩序的港独分子之间,采取了有利于港独分子的双重标准。


法院为贯彻这个双标可真是下了功夫。对于袭警的暴力“占中”分子,法院充当的是“暖男”的角色。不仅仅曾建超被轻判,四名冲击立法会大楼,用铁马撞破立法会大楼的玻璃和大门,犯有非法集会和公开损毁公共财物的“占中”分子,在“法治”的香港,也得到了轻判:一百五十个小时的社会服务令,另各付诉讼费用五百元,而这些犯罪分子现场打砸造成的实际损失应该在一百万港币以上。主审法官的理由竟然是:四名被告月收入太低,“难以负担”这么高的赔偿。香港法院的法官对“占中”暴徒真是春天般温暖,满满的都是真爱啊。


对待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察,香港法院的态度那就是冬天般的寒冷了,不仅重判七名警察全部都是两年刑期,主审法官还要在道德层面斥责一番:(这几名警察)令香港声誉在国际受损。


双标是美英国家经常使用的“大杀器”,香港的法官用得也是如此纯熟。蹊跷背后必有原因。这次重判警察的主审法官杜大卫,是个外国人,有英国国籍。这就有意思了。


凡是喜欢搞双标的,原因是屁股坐歪了。立场居中,就不容易双标;立场站歪了,想不双标都难。香港法院对占中犯罪分子的浓浓关爱,和对香港秩序维护者——警察的严苛要求,对比是不是很明显?


这次判决让很多人开始关注到香港司法的外国法官现象。杜大卫不是唯一的外国国籍法官,香港法院系统的外国法官很多。香港的区域法院有外籍法官,高等法院有,香港的终审法院也有,而且香港终审法院所有的法官更是有很多为英国籍和双重国籍。


外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掌握司法权的现象,很多人以为自从新中国成立之后就在中国的土地绝迹了。国家独立的重要标志,就是司法权独立。旧中国主权不独立的重要标志,就是司法权不独立,存在着治外法权现象。没想到,回归中国二十年之久的香港,还让一帮老外掌握着司法权。


有法院系统的充分“理解”,怪不得“占中”反华分子那么有底气。香港警察行使的行使权,不仅仅要受司法权的制约,而且在香港引以为豪的“法治”体系里,法院可以判定行政权的行使是否具备合法性,而行政系统无权确定法院的职权行使是否合法。


让外国人掌握着司法权,这种情况,搜遍当今的全世界,都难得一见,在香港不但成为现实,而且还愈演愈烈。2016年,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签署的委任状,任命17人为2016年新一届香港终审法院的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仅有两人为中国香港籍,其余均为外国国籍或双重国籍。


香港司法的这种现象,是英国人的一种精心布局。在很多香港人至今怀念的港英统治时代,港英当局长期禁止香港的大学开设法律专业,1969年,才允许香港大学开办法律系,但学生还是以英国国籍和英联邦籍为主。一直到1989年,才允许香港本地学生攻读法律,故意制造香港本地人才奇缺的现象,一切是为了英国自己人垄断香港的法律。即便如此,回归二十年的、人口几百万人的香港,就找不出足够的有能力担任法官的法律人才吗?这话谁信?


香港基本法中,除了对香港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规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外,对其他法官的国籍均没有限制,留下了香港司法系统有大量外籍法官的制度漏洞。或者这可能本来是一个过渡时期的办法,却在回归之后的香港被发展为常态?


香港这几年出现了那么多“反中”行动,组织者和幕后指使者,至今安然无恙,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香港的整个权力体系中,很多权力还在按照殖民时代的体制运转,司法权就是一个。


香港的文化教育权也要算一个。香港的年轻人参与占中,除了香港的资本主义产生巨大的贫富分化,让年轻人找不到上升的空间,导致绝望情绪之外,跟香港的教育、媒体和文化还在延续原来殖民时代的文化体系也有很大关系。近年来,不但“挺共”的声音不占主流,连“挺中”的声音都受压制。自1997年香港回归后,港大启动“市民身份认同感”调查。2013年港人身份认同调查报告显示,香港人对“中国人”的身份认同创14年新低。2014年占中运动之后,港人身份认同更是跌至新低。


世界着名的数学家、哈佛大学终身教授、香港中文大学名誉博士、数学科学研究所所长丘成桐先生说:“我最为惊讶的是香港学生对政府的失望,究竟是媒体造成的,还是政府的无能?但有一点,我知道很多香港人对中国的历史和认识大不如前,基本文化竟不如当年殖民政府统治下的教育,谁之过也?实在值得反思”。


原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原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陈佐洱,在2015年香港举行的“香港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论坛上公开之处香港出现了两个“化”的问题: 第一个“化”的问题,是没有依法实施“去殖民化”,“让一些本应放在历史博物馆里的东西跑出来招摇过市,有的还被奉为金科玉律”;第二个“化”的问题,则是老殖民主义者在上世纪80年代初炮制的“去中国化”死灰复燃、气焰嚣张。不“去殖民化”反而“去中国化”,使得“一国”之下的“两制”都受到伤害,这种背离历史本质的怪现象造成香港巨大内耗、引发里里外外许多问题。


这真是一言点中香港问题的要害,在香港回归之后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进行有效的去殖民化,导致了今天香港的乱象。


现在形成的局面是,香港的殖民时代延续下来的文化教育体系,在源源不断的生产制造着“反共”与“反中”两位一体的香港年轻人,而香港殖民时代延续下来的司法体系,还在继续由英国人为主的外国人掌握着香港的司法权,在实际纵容“反中”行为。这样的香港焉能稳定?


主导香港司法权的这些外国人的政治立场,通过法院对有关“占中”的判决已经表达的很明显了。在审判冲击政府的黄*峰、罗*聪和周*康时,一律给以轻判,黄*峰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社服令)、罗*聪被判120小时社服令。周*康判入狱三个星期,缓刑一年。法官轻判的理由是,他们犯罪是出于良好的动机,即真心因自己政治理念或对社会现状的关心而“表达自己诉求”。 看这些判决结果,你觉得这是惩戒还是纵容?法官的这些轻判理由,跟英美政府对“占中”的立场和表态有多大的不同?


香港司法权的大量外国人担任法官现象,容易导致香港的司法独立,变成只是相对于中国主权的独立。如果没有包括司法权在内的治权的回归,那么主权的回归也就有很大的泡沫成分。


香港回归之后的去殖民化做的不成功,反而去中国化成为一种越来越公开的现象,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港人治港,不能变成洋人治港


话题讨论


在伦敦纽约买房子现在比北京划算多了……


丑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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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丝路通讯社

(ID:sltxs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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