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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老公跟朋友喝酒身亡!他老婆的遭遇催人泪下…

2017-02-09 宁波早8点

来源:东方论坛、东方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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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老公跟朋友喝酒后身亡,

当晚他老婆都经历了什么……

网络配图


宁波网友@翔鹰xjh 在东方论坛发帖:


2016年10月25日,离他生日还有两天,提醒自己下班去买蛋糕卡,这些年习惯每年生日都要准备一个蛋糕。早饭后女儿上学,学校很近,五年下来她早已经习惯上学放学自己走。三人相互告别各自出门。他晚饭有约(和几个同事还是朋友)不回家吃饭,还是忘记提醒女儿带钥匙,急匆匆的一天,中午他还是去学校给女儿送钥匙。婆婆的电话也是匆忙接听应付,过几天他亲自陪妈妈去医院。


娘俩简单吃点晚饭,才看到手机他发来信息:到家了么?(五点四十一分)。没想到这就是他给我的最后几个字,没有任何交代和嘱托。


留给家人的最后一句话


赤裸裸来赤裸裸去。晚饭去哪了?吃了什么?喝了多少酒?和什么人?几个?一大串的问号。手机通讯录、微信、QQ、急救……


这是他口中说起要一起吃饭的老同事,平时两人也会小聚。现在查了一下,他们九月份平均每天都有一到两次电话,老爸老妈和老婆都没这么多话可讲。


微信已被拉黑


在医院急救室门外,孤苦伶仃的娘俩执着的打电话。酒鬼们无人接听,都是一样情况吗?拼酒了?酒精中毒?饭菜不干净?假酒?电话接通,对方也喝了不少,语无伦次无法沟通:要是朋友,赶快到你家附近医院急救室来。通知家人哥哥赶到了,婆婆电话不敢打担心老人身体,可能是母子连心的心理感应,他们还是赶来了。医生判刑抢救无效,我大吵大闹无济于事,该来的挡不住命运弄人。


两小时左右电话打来,我还是以上问题。

对方(老同事/酒友/朋友):我们就4-5个人,不记得喝了多少酒,你去报警吧。


感情深,一口闷;

感情浅,舔一舔;

感情厚,喝不够;

感情薄,喝不着;

感情铁,喝出血。

进了院,老婆哭;

出了事,酒友跑!



网友看帖后纷纷劝这个不幸的女人:

老公已经没了,

拿赔款找点安慰吧!



@动动就要死:楼主现在去管人家是不是朋友也没用了,反正他们是逃不了干系的,就看赔多少钱了。

@裁判:说好听点交友不慎,说难听点害已害人。总得找点安慰吧,那就去起诉那些一起喝酒的人,肯定有责任的。

@南方毛豆:楼主,没用的。你要先尸检,通过尸检证明,是因为喝酒而死的,然后才可以要求酒友负责,但也是部分责任。



可这个宁波女人在帖子最后说:


警察比医生厉害,


可以让他站起来回家吗?


网络配图


网友@时尚女包 说:

这种男人挺可恨,

平常朋友最大,

老婆孩子都点辍,

出了事情……


网友@神圣屁民 说:

人生就这几杯酒,

谁先喝完谁先走。




年轻的时候,喜欢热闹,经常喝酒的时候也是没分寸的,很多事情,都用年少无知打发了。

到了一定年纪,喝酒的时候,逐渐有了自己的算计,也并不是要谁多喝多少,大致就是按照自己的酒量给自己一个红线,到了这个线,或者到了这个时间就收工。

男人,不喝酒,不太可能,总是要有点爱好的,我呢,是爱喝,高兴的时候,喝点,开心开心,不高兴的时候,喝点发泄发泄,喝多了一觉醒来,很多事,重新再来而已。

喝酒有分寸,别让在乎你的,和爱你的人,担心。

——东论网友@蚊蚊



酒桌上这四种情况要坐牢!



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这些年,“喝酒出事,酒友赔钱”的新闻


男子聚餐成植物人,买单者被索赔30万


前不久,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聚餐饮酒后其中一人脑出血致残的赔偿纠纷。原告妻子向当时聚餐邀请人和最终买单者索赔30余万。2014年3月14日晚,有人喊罗先生去一餐馆吃饭。用餐过程中,罗先生突然不对劲了,整个人陷入意识模糊。医院诊断发现,罗先生主要是高血压脑出血以及一些并发症。很长一段时间里,罗先生近乎植物人。经过近两年的治疗,他才逐渐康复。罗先生妻子得知,当晚参与聚餐的人都喝了酒。她认为自己丈夫也是因喝酒才导致病发,所以将当晚邀请丈夫聚餐的吴女士及最终买单的邱先生一起告到了法院。


酒后坠崖身亡,酒友担责


林刚和吴辉是朋友。几年前的一天,林刚在吴辉家喝酒。当时夜已深,吴辉打电话约朋友方强来接他和林刚。随后,林刚几人乘车出行,当行经一段山崖路时,林刚下车方便,不慎滑落山崖掉进水里,溺水身亡。事发后,林刚家人要求吴辉和方强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共计十余万元。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在法官调解下,方强和吴辉与死者家属和解,共同给付死者家属赔偿款6万元。


男子醉酒死亡,同饮者赔偿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向记者介绍了一起因醉酒死亡引发的赔偿案。据调查,一家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陈某在米东区某饭店设饭局,宴请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发现因酒精中毒死亡。周某家人随后将该培训学校及参加饭局的7人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法院审理认定,周某作为成年人,对酒精中毒死亡负主要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的70%。组织饭局者陈某承担20%的责任,其余6名参与人共同承担剩余10%的责任,共计赔偿周某各项费用3.5万余元。


男人啊,喝酒要有分寸,

别让你的老婆孩子伤心又受罪!

让更多人知道


综合:东方论坛、网络等|编辑:苏叶子

宁波早8点联系方式

商务合作电话(微信):1885770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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