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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遭重罰,香港足總呼籲《國歌法》儘快本地立法 |獨家

2017-12-26 周远富 獨家

近日,亞洲足協紀律委員會在其官網發佈公告,此前香港隊球迷在賽前對中國國歌發出噓聲,香港足球總將因此被罰款3000美元,約合2.34萬港元。


事發於11月14日亞洲杯外圍賽,香港隊在香港大球場主場迎戰黎巴嫩隊。而在開賽前奏中國國歌時,有香港球迷報以噓聲。亞洲足協作出裁決,香港隊賽事觸犯紀律及道德規條中有關觀眾不當條文,必須在接獲通報30天內繳交罰款,亞足聯還表示,如果再出現類似情況,香港足總將會收到更為嚴厲的處罰。


球迷屢噓國歌,港足總罰款累超10萬


本次事件是港隊在累計犯規期限內第2宗同類犯規。 在今年10月舉行的亞洲杯週邊賽主場迎戰馬來西亞隊時,開賽期間同樣有球迷噓中國國歌,當時亞洲足協就曾作出警告。


而早在2015年9月和11月,港隊在對戰卡塔爾和國足的兩場世界盃外圍賽中,都有球迷噓國歌。國際足聯因此分別做出裁決,罰款港足總5000瑞士法郎和10,000瑞士法郎,共計超過11萬港元。而加上這次受到亞足聯的罰款,香港足總因球迷噓國歌已累積被罰款被罰超過142,700港元。


港足總冀《國歌法》儘快本地立法


香港足總副主席貝鈞奇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為了防止球迷噓國歌,足總曾在賽前通過各種媒體管道不斷對外呼籲球迷剋制。同時也加強現場保安,避免球迷攜帶挑釁性或煽動性標語進入球場,甚至尋求警方協助。


香港足總副主席貝鈞奇


此外,港足總也曾討論研究如何拒絕生事球迷入場觀戰,但在甄別和實行上有較大的困難。因此港足聯副主席貝鈞奇呼籲,《國歌法》能儘快完成本地立法,屆時有法可依,足總能名正言順地得到場地管理、政府和警方的支援,足總職員也將會透過現場拍照及錄影,記錄球迷的噓國歌行為並報警處理。


今年9月1日,《國歌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並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國歌法》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而在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通過把《國歌法》列入香港特區基本法附件三,同時通過《刑法》修正案,對侮辱國歌行為的刑事責任作出規定,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根據基本法第18條,香港特區政府將通過適當的本地立法,以符合特區憲制和法律制度的方式在香港特區實施《國歌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特區政府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此前在會見媒體就表示,雖然《國歌法》尚未進行香港特區本地立法,但不希望有人利用這段空檔期,做出侮辱國家行為。所以特區立法會有權在立法時,列明《國歌法》在何時生效。雖然香港刑法一般沒有追溯力,但會根據事件的嚴重性及相關行為是否影響社會,對噓國歌等行為做出追究。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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