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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港黃之鋒四度入獄,這次獄友還有誰? |獨家

零多多 獨家 2021-11-18

 




平均年齡不到25歲的三名「港獨分子」昨日(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後由囚車押走,即時還押監牢。他們是已解散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此次出庭是接受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件的審判,法庭下令案件於12月2日正式宣判。



圖:文匯報


昨日一大早,西九龍裁判法院門口便聚集了各路媒體記者,前一晚,黃之鋒、周庭分別在個人社交媒體上公開表示,此次已做好入監的準備,真實用意是呼籲網友訂閱他們的眾籌專頁捐款。對於23歲的周庭來說,若被判刑入獄,將會是她人生第一次進監牢。她坦承自己有些害怕。而對於黃之鋒來說,這將是他第4次入獄。黃之鋒更表明,從去年617日他第3次出獄的日子至今,已再度背負3宗官司,合共6宗罪名。

圖:網絡資源


3人於去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案中,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該案於今年7月6日審訊時,只有周庭表示認罪,黃之鋒及林朗彥則不認罪。為何此次黃、林二人突然轉變態度?黃之鋒在進入法庭前稱,與其它案件相比,自己的案件算是情節較輕微的。他說,在檢視控方的證供並與律師討論後,他跟周庭跟林朗彥將承認所有控罪。而就昨日的法庭呈堂證供顯示,證據確鑿,網友表示:「不認罪都難。」



案情回顧
案情指當日早上7時許,有示威者在金鐘立法會綜合大樓附近聚集,有人用雜物堵塞夏慤道,導致嚴重交通擠塞。至11時許,現場逾400名示威者聚集,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出現,黃、林分別以揚聲器煽動在場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而周則在旁參與行動。兩名警員為阻止示威者堵路,於是在警總汽車入口設立防線。約15分鐘後,一輛警車欲駛入警總時,遭示威者包圍,周等人站在車旁,重複呼籲示威者分批圍堵警總兩個出入口。

圖:網絡資源


控方指黃之鋒當日扮演領導角色,在較高顯眼處發出指示,除帶領示威者喊口號,呼籲示威者召集更多朋友到場外,又否定警方談判專家的代表性,要求見時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控方隨後在庭上讀出黃的Telegram信息,顯示黃在事發前一日曾發訊息給一名人士,提及包圍警總的安排。

案情續指,除有人堵塞警總出入口外,亦有人向警總投擲雞蛋、塗污外牆和閉路電視。至晚上10時,有9000名示威者在警察總部和灣仔警署外聚集,令職員不能出入,多個警察部門暫停運作,未能回應61宗電話求助。最終事件中有7名警員和8名餐廳員工不適,需召救護車到場,示威者於翌日凌晨3時多全部散去。

圖:香港01


控方透露,黃之鋒及林朗彥有2項及4項案底,周庭此前則未曾犯案。



法庭現
即便被告認罪,辯方亦會在庭上求情,爭取減少刑期。辯方在庭上稱,黃之鋒在案發期間,曾呼籲他人讓路予急救員和的士經過,另外有牧師和大學助理教授亦寫信讚揚他為人真誠富責任心,希望法庭判他緩刑。至於26歲的林朗彥則是一名設計師,熱心社會事務,在案中參與程度較低,沒有煽惑他人在警總牆上塗鴉或破壞設施,事件中亦沒有人受傷。

林朗彥(中)圖:大公報


辯方為周庭求情時指,23歲的周庭則是一位網上媒體創作人,亦曾擔任兩名議員的助理。她在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畢業,系內助理教授讚她謙虛真誠,關心社會。辯方指周庭沒有意圖引致暴力,控方片段顯示她並沒有手持擴音器說激進的話。

辯方求情中完全忽視被告在案件中所造成的間接暴力影響,企圖美化三人形象,而且借用「年輕人值得鼓勵」的套路。王詩麗裁判官指,法庭判刑時需考慮潛在出現暴力的風險。

圖:明報


事實上,儘管三人已明確表示認罪,但內心深處並不認為自己有錯。黃之鋒在開庭前見媒體記者時呼籲大眾不要放棄;林朗彥堅持稱,包圍警察總部是必要之舉,自認為是「正義」的,他不感後悔;周庭甚至呼籲港人不要忘記犧牲更多。試問,難道這一年多,香港人犧牲得還不夠多嗎?香港犧牲得還不夠多嗎?

據悉,按照香港法庭管轄權規定,該法院裁判官只有最高三年監禁判決權。由於周庭早前已承認所有控罪,故將獲三分之一刑期扣減。無論是內地、香港,還是海外媒體都密切關注此次庭審及之後的判刑結果。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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