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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籍主席夏博義做了這件事,還説香港大律師公會不是政治團體? |獨家

零多多 獨家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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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

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再以「人權」之名歪曲事實干擾香港法治,他接受訪問聲稱在香港完善選舉制度後,成立委員會審查參選人的資格會「限制市民選擇」,可能「違反」人權法對於選舉權的保障。各政界人士認為他不斷挑戰中央底線,以公會名義抹黑完善選舉制度及香港國安法,呼籲大律師公會儘快罷免他的主席之位。



全國人大作出311決定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日前接受傳媒專訪,質疑修改選舉制度後,審查參選人資格,可能違反《人權法》對於選舉權的保障云云。外界指責他公然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別有用心地質疑審查參選人資格會否限制市民選擇,污衊詆毀有關決定可能違反人權法對於選舉權的保障。

對於大律師公會近年連番就政治議題高調發聲,藉詞法治深度介入政治,有關舉動遭到各界強烈質疑,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早前質疑,如果律師團體變成政治團體,是否仍適合擁有自我監管的權力。夏博義反駁,「大律師公會不是政治團體,而是高標準的專業團體,公會主席有責任捍衛法治、司法獨立、《基本法》、人權法及司法公正」,又解釋就政治敏感議題發聲,是因為事情影響公會捍衛的價值。

蘇紹聰


夏博義指大律師公會轄下的委員會正仔細審視國安法條文,探討值得提出修訂的地方,但無具體時間表何時會完成。對此香港特區政府前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指出:「雖然沒有具體時間表,但在夏博義領導下的香港大律師公會仍然是不務正業,仍然想挑戰香港國安法。」

現年68歲的夏博義從小在英國接受教育,1976年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後,於1993年來港執業,2006年成為資深大律師。上世紀90年代他與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成立「香港人權監察」,並成為首任主席。2002年11月,夏博義以「香港人權監察」主席身份反對香港政府對實施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發表的諮詢文件和立場。

塗謹申(左)、夏博義、李柱銘(右)


與時任民主黨主席李柱銘、立法會議員塗謹申前往歐洲,遊說歐盟和英國政要反對特區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自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夏博義曾多次抨擊,稱有人因藏有「港獨」旗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捕,情況令人憂慮,因為表達意見是基本人權,即使相關意見不是政權樂見的。

1月25日夏博義剛上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沒多久,就接受訪問公然質疑《香港國安法》,妄言「希望政府同意修改部分國安法條文」云云,又公開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引起社會譁然。及後夏博義更被揭發從2018年起代表英國自由民主黨擔任牛津市議員,今年1月才因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而辭去市議員職位,且其提名參選時並未主動披露。



香港大律師公會是按香港法律享有公權力的社團。每年的大律師執業證書都由該會理事會發出。大律師公會也有代表在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內,是9位委員之一,其權重不可謂小。這樣一個重要的公會,竟然由一個英國人,曾任英國議會議員的人出任主席,並且不斷破壞香港法治,挑戰中央底線,外界質疑大律師公會是否還能有資格作為重要的法律專業組織存在。

馬恩國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每個界別都可以就政府的政策提出意見,大律師公會也可以表達意見,但該會一直高調批評政府政策及發表各類政治言論,完全屬於政治行為,既然參與政事,就要負起所有的政治後果,不能以所謂「專業」作擋箭牌,企圖逃避所有責任,世上沒有如此荒謬事情。」




(圖片来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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