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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一週年前夕,港警對壹傳媒重拳出擊 |獨家

零多多 獨家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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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是黃媒《蘋果日報》創刊日,黎智英當年創辦之時是否想到,26年後的此時,不僅他本人身陷囹圄,公司也將面對最嚴峻考驗。17日早上,警方國安處聯同警方刑事部及機動部隊500多人,拘捕壹傳媒集團的5名高層,包括: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及執行總編輯張志偉等。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透露,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即「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搜查《蘋果日報》廠房及多處地方,並拘捕上述5人。案情主要涉及2019年至今,超過30《蘋果日報或官網上刊載的文章,當中涉及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及內地的言論

 

被捕人士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董事、東主、出版人及編輯等,警方行動繼續,不排除或有更多人被捕。警方亦引用《香港國安法》實施凍結令,要求7間銀行不可處理《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資產,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共1800萬港元資金。壹傳媒股票昨日早上起亦停牌。

 


警方在位於將軍澳的壹傳媒大樓搜查超過5個小時,期間探員有翻查記者桌上的文件,並打開電腦搜查資料,又要求記者在旁作證。最後警員檢走大量文件,5名被捕人士均被雙手扣上手銬帶走。中午1時許,壹傳媒大樓解封,警員陸續上車離開。

 

壹傳媒工會和香港記協隨即發表聲明,形容警方是「借《香港國安法》之名對新聞自由的嚴重侵犯」。保安局長李家超6月17日中午見記者表示,涉案者通過《蘋果日報》發布多篇文章,勾結外國勢力及危害國家安全,涉及刑事串謀罪行,強調與正常傳媒工作無關,認為一般新聞工作者不應與有關人等扯上關係,應保持距離。他說,任何人或公司嘗試利用新聞工作為保護傘或掩護,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政府一定以最嚴厲措施依法打擊。

 

保安局長李家超

被問到會否叫《蘋果日報》員工「跳船」,若「跳船」能否保平安?李家超回應說,涉及參與、協助、教唆及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罪行都是違反《香港國安法》,強調每個人的決定都是自行選擇。李家超強調,警方將積極調查案件,不論在集團內外,若有人涉及參與教唆或資助相關罪行,警方必定追究到底。

 

根據壹傳媒上半個財政年度的員工成本計算,該集團每月月供支出超過7000萬元,如今被凍結戶口的3間公司,都是運作傳媒業務的主要公司,有媒體質疑,以後壹傳媒的錢從何來,又如何安排出糧給員工?

 

2020年8月10日,黎智英被警方帶走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是首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人士。据媒體報道顯示,黎被控指於2020年7月1至12月1日期間,在港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官司纏身的黎智英因組織及參與前年8月18日、8月31日和10月1日的3次非法遊行,共被判囚20個月,他還要面對包括違反《香港國安法》在内的另外3宗尚待開審案件。

 

《香港國安法》即將迎來實施一週年,根據《香港國安法》規定,違反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將被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圖片来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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