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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内五港人涉選舉舞弊被起訴,這個黃絲藝人上榜 |獨家

零多多 獨家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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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數月,香港即將舉行多場選舉,廉政公署為此展開一系列教育及宣傳活動,推廣廉潔選舉文化,助各持份者了解《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條文。連日來,廉政公署亦以涉嫌舞弊行為拘捕或控告多人,其中包括香港藝人黃耀明。




黃耀明

8月2日一早,黃耀明涉嫌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中作出舞弊行為被廉政公署拘捕,並正式落案起訴,並將於本週四(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據悉,黃耀明是一週以內,因為涉及近年從事選舉舞弊,而被捕或控告的第5人。其餘4人分別為同日被控的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以及港大前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臨床心理學家葉劍青和「良心理政」召集人石守正。
 

戴耀廷

早在7月26日,被廉政公署正式落案起訴的戴耀廷、葉劍青及石守正三人,被指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廉政公署控告他們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而在兩份報章刊登6個廣告,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元。
 
而昨日被捕的黃耀明,則被控在2018年3月3日,為區諾軒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而有關娛樂為歌唱表演。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1)(a)條。
 

區諾軒

廉署指,自2018年2月底起,區諾軒在其社交平台專頁發布多則貼文,宣佈他將於同年3月3日傍晚,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辦一個兩小時的集會。集會舉辦前數小時,區諾軒在其社交平台專頁發布另一則貼文,宣佈黃耀明將於集會上表演。而翻看集會當天的視頻可見,黃耀明當日有演唱《每日一禁果》、《It's My Party》兩首歌,並在演出最後表示,「3月11日,選區諾軒呀吓!」呼籲出席集會的人士於上述選舉中,投票給區諾軒。區諾軒則把有關錄像短片,及該則宣佈黃耀明會在集會上表演的帖文申報為他的選舉廣告。
 
而在3月11日舉行的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舉中,區諾軒作為4名候選人之一,成功當選。
 

黃耀明於2018年為區諾軒撐場

熟悉香港選舉活動的讀者留意到,歌唱活動在不同黨派的活動中相當常見。建制派競選活動中,亦不乏演唱環節。這次拘捕行動令外界關注,類似環節是否也觸犯法例。
 
民建聯會務顧問、曾多次參與選舉統籌工作的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接受香港媒體采訪時指出,活動有否法律風險,關鍵在於演唱者的身份,以及表演內容是否具商業價值。如是,該活動就有可能屬「提供娛樂服務」:「正如如果你搵我上台客串唱幾句,當然唔係『表演』,只係助下興,但搵歌手上台唱歌,就可能係一場『演唱會』。」
 

葉國謙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演唱活動是否觸犯法例,視乎演唱者的意圖,從網上片段清晰可見,黃耀明演唱歌曲後公開呼籲支持某一候選人,因此在法律上既是一場「演唱會」也是「選舉活動」,依例應該申報選舉開支,認為這是選舉法例的基礎常識。
 

歐頌賢

由於幾場選舉臨近,廉政公署日前集中落案起訴多人涉嫌舞弊行為,為推動廉潔選舉文化提供參考。7月12日,廉政公署亦落案起訴2019年區議會選舉落敗候選人歐頌賢,控告她涉嫌作出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娛樂以誘使他人投票予她,以及賄選。




(圖片来源於網絡)

本文由作者授權《獨家》微信平台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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