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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罪潛逃?國際特赦組織撤離香港 |獨家

零多多 獨家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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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在港運作近40年、總部位於倫敦的非政府組織(NGO)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宣佈將撤離香港,由於在港有兩個辦事處,香港辦事處將於10月31日關閉,亞太區辦事處將於今年底關閉。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FB截圖


國際特赦組織主席巴伊斯(Anjhula Mya Singh Bais)表示,「長期以來,香港是國際公民社會組織理想的區域根據地。但近期鎖定當地人權和工會團體的行動,顯示當局加緊努力消除香港所有異議聲音。」但是受香港國安法的影響,他們帶著「沉重心情」做出撤離香港的決定,「(香港國安法)已使得人權組織實際上不可能在香港自由運作,而無須擔心遭到政府嚴重報復。」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亦斥責該組織常將人權、民主等掛在口邊,但當美國中央情報局前職員斯諾登揭發美國種種惡行時,該組織卻沒有發出半句對美國的批評。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會前表示無法評論此事,自香港國安法頒布以來,不同的組織和個人,都有聲稱是受國安法影響採取不同行動,但這些說法根本無法證實。若有人或組織利用香港傳播危害國家安全訊息或活動,他們當然要擔心,但言論、結社等自由依然受到《基本法》保障。
 

國際特赦組織為12港人發聲

瀏覽國際特赦組織官網,近期發佈的報告包括有關香港國安法如何落實的調查,以及港警對黑暴分子使用武力的相關研究。「中國」「香港」「表達自由」「維權」是常見字眼,去年9月曾為偷渡的12港人發聲,指「他們正面臨遭受酷刑或其他不人道對待的即時威脅」。今年6月,國際特赦組織公佈一份少數民族指控中國的報告,指他們活在「反烏托邦式地獄」,「嚴重侵犯人權」。
 

2020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正式生效

從官網了解,「國際特赦組織自1961年起,從一篇關於兩個良心犯的文章出發,展開了人權運動。五十多年後,即使在處理大規模的侵權事件時,我們仍盡力在報告中敘述每個受害人的故事,仔細道出他們的生活。我們竭盡所能把統計數字背後的個人劫難展示出來。」沒有錯,他們的確事無巨細地報道每個「受害人」的故事。對於背負人命的死刑犯,他們也十分關照,將死刑犯在監獄償還罪債視為「受劫難」,號召關注死刑犯的心理健康,呼籲各國政府廢除死刑,維護他們的人權。
 

《NGO與顏色革命》

《NGO與顏色革命》一書指出,「國際特赦組織本質與無國界記者等國際組織一樣,是一種以NGO外衣為西方利益服務和輸出意識形態,因為採取雙重標準制度,例如在以色列入侵黎巴嫩、北愛爾蘭獨立者遭鎮壓、南非種族隔離、波多黎各獨立運動等事件上國際特赦組織長期刻意消音,但是對某些國家的事件卻有出乎尋常的熱情。」
 

許多國家的顏色革命背後都有NGO影子

去年在香港國安法頒布之前,包括國際特赦組織在內的86個國際和本地組織,致函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聯署敦促放棄設立國安法,並指設立的國安機構一直被指涉嫌嚴重侵犯人權云云。在這86個組織機構中,包括前法政匯思、前民間人權陣線、職工盟、香港人權監察等,國際組織有人權觀察、自由之家、國際律師協會人權研究所、記者無國界等。

國際特赦組織等於2019年就《逃犯條例》致函特首

2019年,國際特赦組織、香港人權監察和人權觀察就《逃犯條例》修訂建議向特首林鄭月娥發出公開信並發起聯署,擔心修訂建議將嚴重侵犯人權,遑指「變相令香港變成中國內地一樣」。時隔兩年,國際特赦組織見時勢不對宣佈撤港,而它並非首例,據路透社報道,今年2月,播「獨」組織「華人民主書院」和「全球創新中心」撤港前往台灣地區,誠如《大公報》評論,「自從香港有了國安法這柄鎮邪利劍,反中亂港組織為所欲為的時代一去不復返。」



(圖片来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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