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論及西方民主體制有「七宗罪」:一是競選者靠演技做show上位多於靠管治能力;二是億萬人中選出的往往是怪胎,望之不似人君;三是登上大寶的人誠信道德常出問題,以致人民對「政客」或politician一詞常抱負面觀感;四是小集團在此制度下,頗能騎劫總體利益;五是民粹主義者常可靠此制度上位,遺害人間;六是對權力和平轉移的保證已經失效;七是選舉結果可被策略性操控,不一定能反映真實民意。此文寫後再思想,意猶未了,西方民主體制近年暴露出的問題,遠不止上述「七宗罪」,我屈指一數,可另加上一批「新七宗罪」。
「七宗罪」及「新七宗罪」,都頗有名堂。「七宗罪」本是天主教在中世紀時訂定的七種罪惡來源,例如「傲慢」、「嫉妒」等。十多年前有朋友邀請我參加一環保經濟的座談會,在場有位神父指出,在現代社會有「新七宗罪」,聽他演繹原來在跨國公司任職或隨地拋棄紙屑都是犯上了「新七宗罪」,聽後大感不少港人都罪大惡極,還好尚未惡貫滿盈。我孤陋寡聞,當時對「新七宗罪」聞所未聞。查一查資料,原來是2008年教廷為了追上現代社會的新環境,頒令了「新七宗罪」,包括基因改造、人體實驗、環境污染、社會不公、令人貧困、斂財無度、販賣吸毒。至於在跨國公司任職或丟棄紙屑為何如此大罪,我估計是被上綱上綫為等同斂財無度或社會不公及環境污染了。為防對西方民主體制的缺點上綱上綫,或吹毛求疪,我們對其評價要有些標準。最正確的標準是找出西方民主體制所產生的影響是否符合我們的核心價值觀。內地宣傳12種國民應有的價值觀,我取其6種,再加上一種毫無爭議性的,但卻發現西方民主體制竟都不符合這些價值觀,堪稱罪惡深重。第一種價值觀是和平。這不在內地羅列的核心價值觀之內,但可肯定絕大部分中國與世界人民愛好和平。自稱為民主燈塔的美國及其主導的北約,到處打仗侵略。美國開國248年以來,打仗打了232年,堪稱歷史上最好戰的國家。西方民主體制選出的人如此違反和平這一價值觀,此為「新七宗罪」的第一罪,殆無異議。第二種價值觀是友善。看看美國及北約其他成員,又或加上「五眼聯盟」等情報間諜組織,對別國常殺氣騰騰,又或忙於刺探別國的情報,與友善怎扯也扯不上關係。這是第二宗罪。第三種價值觀是和諧。中國文化講求天人合一,追求社會和諧。縱觀西方國家,哪來和諧?社會撕裂不說,對互利共贏的國際貿易也看不順眼,非要搞沒有贏家的貿易戰不可,如何和諧?此乃第三罪。第四種價值觀是誠信。靠西方民主選舉上台的政客有誠信嗎?布殊政府把小瓶洗衣粉謊稱是伊拉克擁有大殺傷力武器的證據,何來誠信?美國政客對香港黑暴的胡亂論述,自欺欺人,港人已然領教過。此體制未能衍生誠信,使人遺憾。此第四罪也。第五種價值觀是富強。表面看來,西方民主國家比其他國家富裕,但她們的財富在歷史上相當大程度地是建立在掠奪殖民地資源所建立,不甚馨香。況且這些國家近年GDP增長率低於世界平均,富強離她們愈來愈遠。可稱之為第五宗罪。第六種價值觀是愛國。本來西方國家人民大都十分愛國,這是好事。不過,她們經由民主選舉選出的政客,對別的國家的人民愛國卻常抱負面態度,其宣傳機器發放的信息往往對別國諸多批評,甚至鼓吹推翻別國政府。努力使別國人民不愛其國,對愛國這一價值觀也是在踩紅綫了。第六宗罪可能也犯上了。第七種價值觀是民主。西方民主選舉體制是形式上的民主,國家領導人通過一人一票的選舉產生。但民主真正的意義是人民是主人,政府要為人民服務。但從西方國家選舉的過程及結果看,利益集團對政策的影響深遠,政府所推政策往往違反民意,不利人民。若說西方形式主義的民主體制完全違反民主的初心,可能是過火,但此體制不能保證勝選者會為人民服務,則彰彰明甚。名實不副,此第七宗罪。美籍日本學者福山曾著書《歷史的終結》,認為西方的民主體制已經相當完美,歷史可到此為止。但近數十年此制度出現了大量問題,甚麼才是最適合不同國家的制度,我們不易找到答案,還須社會精英繼續思考。
(作者是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學士,明尼蘇達大學經濟學博士,香港科技大學榮譽大學院士。曾任香港科技大學經濟系系主任,一九九一年獲美國紐約州立大學經濟系終身教職。曾在國際頂尖學術期刊發表多篇論文,並著有《民主民生的經濟解讀》、《幫助香港算算賬》等十四本作品。現為香港科技大學經濟學系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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