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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读党章,今天我领读 | 第十六期: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纪检员——伍琪

2017-12-27 清廉平阳
开栏语: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也是广大党员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

为帮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学习党章,“清廉平阳”专题推出“一起读党章,今天我领读”栏目,每期邀请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朗读党章,学习党章内容。你可以听着音频学,也可以看文字逐字逐句学习。每天只需几分钟,让理论学习更简单、更轻松!

第十六期,小编邀请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纪检员伍琪,她将为大家朗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其中一个段落。

一起读党章,今天我领读



朗读内容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二十一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三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对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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