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广东高速执行新收费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的批复》,自2020 年1月1日零时起,全省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项目,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除外)调整计费方式,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客车、货车执行相同的收费费率,即四车道高速公路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0.6元/标准车公里(大型桥梁、隧道项目执行原客车标准车收费标准);
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其中40座以上大型客车执行3类客车收费系数);
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
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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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重收费 ↓
以收费站现场称出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收通行费,不同吨位车辆收费金额不同,多装多收费,少装少收费。
以车辆轴数为依据计算收取通行费,同一轴数对应的不同吨位车辆,不论装多装少,都执行同一收费标准。
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后
对单个车辆来说
应交的通行费额“有升也有降”
广仔来给大家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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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辆6轴货车行驶100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其满载状态下车货总重49吨,计重收费应收260元;其空载状态下车货总重19吨,计重收费应收238元。
改为按车型计费后,无论满载或者空载,都收费245元;往返程“满载去、空载回”情况下,按车型收费(490元)比计重收费(498元)少收8元。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介绍,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为简化分段收费过程,进一步降低车主通行成本,我省取消了枢纽互通(即在不同高速公路相交叉的位置上,通过立交及各方向匝道形成的互通立交)匝道计费,合计减少收费里程84公里。经行枢纽互通行驶不同高速公路的车辆收费里程将减少,收费金额也会相应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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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广清高速庆丰至朝阳站一类车现收费金额为2元,取整到分后收1.77元,收费金额下降0.23元。
朝阳至江高站一类车现收费金额为4元,取整到分后收4.34元,收费金额上升0.34元。
广深高速全程分段计费后,一类车合并收费金额为73.66元。
广氮-大观路收费区间也将按照1.49公里的收费里程,精确计费为0.9元。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表示,按照国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将继续严格执行对ETC用户的95折通行费优惠,同时,现行的其他通行费优惠政策也将调整为对ETC车辆给予通行费优惠。
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收费公路联网运营和服务规程》(试行),投诉自受理后,一般4个自然日内完成核实处理。因系统等原因造成车主多缴费的,核实后可进行退费;多缴的费用在经确认退费后3个自然日内退回。
普通公路四座大桥调整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
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计费方式有关工作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普通公路上仍在收费的汕头市南澳大桥、佛山市广和大桥、佛山市三水大桥和湛江海湾大桥等4座大桥也将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部分车型的收费标准有所调整。汕头市礐石大桥收费站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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