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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确认新增1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广东发布 2020-01-25


习近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1月20日18时,境内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24例,其中确诊病例217例(武汉市198例,北京市5例,广东省14例);疑似病例7例(四川省2例,云南省1例,上海市2例,广西壮族自治区1例,山东省1例)。日本通报确诊病例1例,泰国通报确诊病例2例,韩国通报确诊病例1例。

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湖北武汉市等地近期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目前正值春节期间,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分紧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要全力救治患者,尽快查明病毒感染和传播原因,加强病例监测,规范处置流程。要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深化国际合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各相关部门和地方要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完善应对方案,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加快查明病毒源头和感染、传播等机理,及时客观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做好与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根据习近平指示和李克强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月20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地方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湖北省等有关地方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广东确认新增1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我省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后,1月20日,我省专家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结合患者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病原学检测结果,确认新增1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新增病例分布如下:深圳8例、珠海3例、湛江、惠州各1例,均收治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其中,男性8例、女性5例;60岁以上老人8例,青壮年4例,10岁儿童1例。11例病例有武汉居住或旅行史,2例与病例有密切接触史。首发症状大多为发热、咳嗽(干咳为主)、乏力、胸闷、呼吸困难等。重症4例,危重症2例,无死亡病例。我省已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随访,目前暂无异常。

自武汉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我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省政府成立了疫情处置领导小组、防治专家组和疫情防控保障组,统筹领导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临床救治、防控、病原学等3个专家组,及时制订各项应急措施和工作方案。各地市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严密监测疫情,全力救治患者,强化发热门诊预检分诊,规范开展对可疑病例的筛查、诊断治疗和处置工作。各部门联防联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形成防控合力。

专家研判认为当前疫情仍可防可控,现已进入春运高峰,人员大规模流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可能持续增加。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市民要注意室内通风,也要注意防寒保暖,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有咳嗽、喷嚏时戴口罩或用纸巾、衣物遮挡口鼻,以减少病菌传播。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病例救治等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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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南方+客户端
编辑:洪鑫 刘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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