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长期在美国境外停留的绿卡持有人,如何保住绿卡?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关于永久居民如何保留其身份。我们简单回顾下美国在这方面的规定:
美国的绿卡持有者必须确保不在美国境外居住超过1年的时间,否则可能被视为放弃其永久居住权。
短时间的离境(例如6个月以内)通常不会导致问题;但长时间、频繁的离境也可能会导致问题。
如果知道将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绿卡持有者就需要申请重新入境许可证(Re-entry Permit,俗称返美证)。
其实,其他国家也有类似规定。比如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必须在每个5年期间内在加拿大居住至少730天,否则可能失去永久居住权。获得澳大利亚永久居民身份后,持有者会获得一个5年的居住权。但要再次获得下一个5年的居住权,永久居民在前5年期间需要在澳大利亚居住至少2年。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千万不要试图挑战这些规则。
绿卡持有人(永久居民)在美国境外滞留过长时间可能会导致其永久居住权的丧失。但是,如果您因某些原因需要在美国境外居住一段时间,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帮助保留您的绿卡状态:
1)短期离境:
尽量确保每次离开美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短时间内的离境不太可能导致永久居住权的丧失,但频繁的短期离境也可能引起关注。
这种情况常见于意图在美国找到最合适位置的科研人员。
比如张三博士,喜欢并擅长于医学科研,也有意向在美国继续做生物医学研究PI。在获批美国绿卡前,张三博士就与其一位长期合作的美国教授建立起沟通,并合作申请国自然基金和NIH基金。
获批绿卡后,张三博士申请美国某大学的Assistant Professor未果、且其国内基金尚未结题,遂暂时在国内留职、但每年有半年多的时间在合作的美国实验室工作。
2年后张三博士申请到了一个AP位置,搬到美国开始了新的生活。
2)返美证(Re-entry Permit):
如果绿卡持有人确定自己将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那么就需要在离开美国之前申请重新入境许可证(递交Form I-131,即返美证)。返美证将允许绿卡持有人在两年内返回美国而不丧失您的永久居民身份。这也是一个表明您没有放弃居住身份的证据。
网址:
https://www.uscis.gov/i-131
寄送地址
https://www.uscis.gov/i-131-addresses
以下是办理返美证的基本步骤及预约的信息:
A,提交申请:
a) I-131表。
申请人需要在美国境内填写并提交Form I-131,也就是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需注意用最新版本。必须在美国境内提交这份申请。
b)申请费
目前13岁或以下、80岁或以上申请人的申请费为575美元,其他为660美元。
c)身份文件
B,生物特征信息采集:
提交Form I-131后,您通常会收到通知,告诉您需要去哪里提交生物特征信息,如指纹、照片等。这也必须在美国境内完成。
C,预约:
有朋友问“是否能在中国预约返美证办理”,实际上不能在中国预约Form I-131的提交,因为这必须在美国境内进行。
但是,一旦申请返美证并打完指纹,则可以选择在某个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取证,但这通常需要特殊的理由,并需要事先得到USCIS的批准。
D,持证回美:拿到返美证后,当您准备返回美国时,需要带上您的返美证和绿卡一起。
需要为申请返美证预留足够的时间。
从递交Form I-131(申请返美证)到收到生物特征信息采集(如指纹)的通知,时间会有所不同,因为这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申请量、处理中心的繁忙程度、时期(例如假期期间可能会慢一些)等。
通常,从提交I-131申请到收到指纹预约通知,可能需要几周到几个月的时间。按照过去的经验,这通常在递交申请后的3-8周之间,但这只是一个大致的估计。
申请人应该密切关注USCIS发给您的通知和信件,以确保不错过任何重要日期或预约。
电子通知:如果申请人想收到一封电子邮件和/或一条短信,表明移民局已在 USCIS 密码箱中接受申请人的表格,请填写 表格 G-1145,申请/请愿接受的电子通知,并将其夹在第一页表单的页面。
https://www.uscis.gov/g-1145
3)非常规做法
除了上述两个常规做法,也有极少数绿卡持有人通过非常规做法保住了绿卡。但我们认为这种做法风险很高。具体包括:
A,要保持与美国的联系:
为了证明绿卡持有人没有意图放弃美国的永久居住权,持有人需要提供“保持与美国密切联系、很快会永居”的证据。如:家人在美国、保持美国的住址、支付美国的税款、保留美国的银行账户和信用卡、保留驾照、维持会员资格、购买不动产等。
B,不要在其他国家新建永居:
如果您绿卡持有人在获得绿卡后,在另一个国家新建立了永久住所,这可能会被视为已放弃美国的永久居住权的证据。
C,要多次返回美国进行定期访问:
定期返回美国并入境,这可以帮助证明您没有放弃您的绿卡。
D,返回美国时携带相关文件:
当绿卡持有人返回美国时,确保随身携带自己在美国境外的居住相关的所有文件,例如在美国家人的资料,自己的税务文件、房屋证、驾照、银行信息及消费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美国有密切的联系(家人+家产)、没有放弃居住身份的意图。
3,特殊情况
滞留在美国境外超过半年
持有美国绿卡但在美国境外滞留超过6个月可能在再次入境美国时面临一些问题。以下是可能的情况:
A,询问滞留原因: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的官员可能会询问您为何在境外停留了这么长时间。您应当为这种情况准备好合理的解释,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相关证明。
B,入境审查:
您可能会被转到次要检查区,那里的CBP官员会进行更深入的询问和审查。
C,怀疑放弃绿卡:
如果您在境外滞留超过6个月,CBP官员可能会怀疑您已放弃了永久居民的身份。尽管绿卡持有者有权在美国境外停留,但长时间滞留可能被视为对您的移民身份的放弃。
D,绿卡被收回: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CBP官员认为您已经放弃了您的绿卡身份,他们可能会建议您自愿放弃绿卡。这通常不是强制性的,但如果您选择这样做,您的绿卡将被收回,您需要重新申请才能再次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
E,法庭出庭:
如果CBP官员怀疑您已放弃居民身份,但您不同意自愿放弃绿卡,您可能会收到法庭传票,要求您在移民法庭上证明自己仍然具有永久居民的资格。
F,重新申请入境:
如果绿卡被收回或您被认为已放弃永久居民身份,则需要重新申请移民身份以再次成为永久居民。
潜在的方案:
张三医生持有美国绿卡,在入境美国时因在境外停留超过半年,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官员询问其在境外停留的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提供一个合理的、真实的解释,如重要的科学研究未完成,是有助于解释您为什么会有长时间的停留。
张三提供的信息包括:
A,与美国的密切联系。
家人的证据 - 其妻儿在美国生活的证据;
家产的证据 - 自己在美国交税、房契、驾照、保险和银行的证据。
用来证明自己想要永居美国。
B,自己不得不暂留境外的原因。
在国内的科研基金任务书、进展及报告、与美国合作伙伴的密切联系与沟通记录,以作为证据。
比如自己是研究罕见病的医生科学家,美国没有这么多患者、而自己在国内有专病门诊和庞大的患者随访队列,所以自己在中国的停留有利于包括美国患者在内的患者利益最大化。
证明自己是多么万般无奈才滞留境外,自己为了科学研究吃的苦(一家人分离)有谁知?但这个研究显然有利于患者(包括美国患者)。
需要注意的是:
即使有合理的解释,长时间的离境可能仍然会对您的永久居民身份产生影响,特别是如果经常这样或离境时间超过半年。
如果预计会有长时间的停留,考虑在离开美国前申请返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