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法院连线武汉!互联网法庭架起线上执行新桥梁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院工作有序开展,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打破固有办案模式,向内深挖潜力,向外借力信息技术,2月3日启用互联网法庭开展审判工作。2月5日,市南法院执行法官借助互联网法庭,实时连线申请执行人某金融公司和身在武汉的被执行人杨某,经过对双方释法析理、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顺利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杨某通过某金融公司在互联网上设立的借款平台借款三笔,均未按期偿还。该金融公司遂向市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偿还其中两笔借款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第三笔未起诉主张偿还。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杨某偿还该金融公司的两笔借款本金9166.69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
杨某未按期履行义务。2020年1月17日,该金融有限公司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时期,市南法院充分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杨某的证券、房产、机动车、银行账户、微信钱包、支付宝账户及网上银行等信息进行多次查控,并于2月4日发现杨某的微信钱包中有5700.22元存款,市南法院立即通过网络对其微信钱包账户进行冻结。
➡️账户冻结后
被执行人杨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称其正在武汉,平时的工作是帮别人代送货物,因疫情导致工作量大减,收入大幅降低,且工资也未发放,法院冻结的5700.22元是其全部存款,恳请法院为其留取部分生活费。市南法院结合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归属地以及诉讼中的相关档案,确定被执行人确在武汉。为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帮助被执行人平稳渡过本次疫情,市南法院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当天便联系申请执行人,告知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为被执行人发放部分生活费、减免利息相关事宜。因申请执行人未在当天给出答复,执行法官又在2月5日反复多次同申请执行人电话沟通。下午3点,申请执行人终于同意为被执行人发放部分生活费并减免部分利息。随后,就发放生活费及减免利息的数额,执行法官又多次同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协调沟通。经过执行法官30余次通话的反复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同意为被执行人留取2700元作为生活费,在被执行人按约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同意为被执行人减免利息并放弃主张另外一笔欠款,共计金额3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