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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法院力量!市北法院线上调解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青岛中院 2021-04-25





当下各地迎来复工复产热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面临无法及时还贷、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等实际压力。对此,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保护疫情期间小微企业经营发展和促进复工复产的角度出发,通过互联网线上庭审,积极促成原告张某诉被告青岛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达成调解,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为被告公司协调争取了相对宽裕的还款时间,为企业复工复产助力。



2016年,原告张某与被告青岛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品经销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公司生产的专利产品用于加盟销售。合作一段时间后,原、被告双方签订《退款协议》,被告同意分期退还原告货款及保证金。到期后,被告公司未按期退款,原告诉至法院。


庭审前,法官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被告公司认可原告主张的退款事实,但由于现在受疫情影响严重,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和资金往来存在较多困难,一时间无力退还原告款项,请求法院协调延期付款,给被告公司争取一定的复工复产时间,以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2月26日,法官通过互联网进行线上调解,原告起初为早日回款,不同意给被告太多时间,希望被告能先支付部分款项,由于原、被告双方在还款时间和金额上存在诸多争议,一时间调解陷入僵局。法官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兼顾原、被告利益,协调原告尽可能给被告公司让渡一段时间,保障被告公司能尽快复工复产开展经营,筹措资金;同时协调被告公司开展经营后要先分期向原告支付部分款项,以保障原告权益,待经营好转,剩余款项后期支付完毕。


在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形成共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公司自2020年6月起每月分期支付原告部分款项,自2020年10月起每月分期支付剩余款项,直至全部支付完毕。

调解结束后,双方对法院的调解工作都表示衷心感谢,被告说:“疫情之下,小微企业生存已经很难,还贷压力更是雪上加霜,多亏法院调解我们才有了喘息之机,能够顺利复工,我们一定把握机会,尽早把钱还上!”

 

通讯员:张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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