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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调裁一体”诉前化解一起48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
为落实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求,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多元解纷调解室和速裁快审法庭,对法官指导调解组织诉前调解成功需要司法确认的案件,由法官在速裁快审法庭直接审查办理,形成“调裁一体”高效分调裁机制。近日,青岛中院发挥“调裁一体”机制解纷优势,诉前高效化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仍欠4800万元借款及利息未还。9月8日,原告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提起诉讼。
青岛中院立案一庭程序分流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给调解组织诉前调解。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经与各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协商,9月15日,双方就还款金额、方式、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向法院在线申请司法确认。青岛中院收到申请后,立案一庭速裁团队法官在速裁快审法庭组织各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当庭确认调解协议自愿合法有效,次日,青岛中院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及时送达当事人,纠纷得以诉前化解。
下一步,青岛中院将继续深化“调裁一体”机制,推进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序无缝衔接,实现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节约司法成本,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