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莱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

青岛中院 2022-01-11

10月20日,莱西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赵某、邱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19年年底,被告人陈某加入“虚拟数字货币传销交易平台”,参与名为“数字货币刷单”的虚拟投资项目,该项目对外宣传通过下载软件低买高卖“数字货币”获利,而实际获利方式为不断发展下线,拉拢新成员参与。后陈某发展赵某,赵某发展邱某某等人,各被告人通过发奖金、旅游、聚会、发红包、承诺不赔钱等手段不断发展社员,吸引大量人员参加投资,以参与人数和会费缴纳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截至2020年10月17日,陈某、赵某均已达到常务理事级别,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均超过400人,涉案金额均达千万元,被告人邱某某案发前已达到理事级别,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达70余人,涉案金额200万元。后“数字货币刷单”平台突然关闭,致使参与投资该项目的人员发现被骗,遂集中报案至公安机关。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陈某、赵某、邱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其中陈某、赵某情节严重,各被告人之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时,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案件将择期宣判。

法条链接:

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02

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莱西市人民法院


👉 青岛法院“面对面”走访联络住青省人大代表
👉 青岛市重磅推出46条创新举措 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 市南区政协与市南法院联合组建法律专家服务团助力优化辖区司法环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