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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鹤峰人看到这类车在娱乐场所等八种情况下可打电话举报!
5月8日,湖北省车改办宣布:
本月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车将喷涂统一标识,
接受社会监督。
5月底前,除特殊用途车辆外,
全省公务用车将喷涂公务用车专用标识,“亮明身份”上路。
当然,我们鹤峰也就不例外啦!
需要喷涂统一标识车辆
■ 喷涂统一标识的公车包括: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完成后保留的
应急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
休干用车及其他车辆。
■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已喷涂标识的,保持原标识不变。
喷涂标识位置统一
■ 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包含“公务用车”四个字和一个所在地区公车违规问题专用举报电话。
■ 喷涂标识位置为公车的正、副驾驶车门正中位置,不得擅自变动喷涂位置。
公车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 对发现拒不喷涂公车标识、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毁标识以及被群众举报公车私用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将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并予以通报和曝光。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
八 个 严 禁
1.严禁酒后驾驶公车
2.严禁用公车办理私人事务
3.严禁用公车培训驾驶技能
4.严禁将公车停放在居民小区等非指定停放地点
5.严禁用公车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6.严禁用公车旅游
7.严禁将公车外借个人
8.严禁污染、损毁公务用车标识
公车喷涂统一标识后,
市民可随时随地监督公车使用情况,
让公车在阳光之下运行,避免公车私用。
来源:楚天都市报
公众号:咱鹤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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