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2017年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推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解决,现将州“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受理范围和方式予以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范围
1.职责范围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
2.“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3.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4.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不取消、明取消暗转移,行政服务大厅“前店后厂”、资料要求复杂多余、审批超时限;
5.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718-8252289。
2.举报邮箱:。
3.邮寄地址:州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州委组织部111室);邮政编码:4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