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建始老师做“好事”反而被法庭判处拘役!还来了两百多人旁听!

2017-07-14 咱鹤峰人

  

  7月11日下午,建始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付某被当庭判处拘役。来自全县各乡镇中心学校安全管理负责人、幼儿园园长、客运企业负责人、今年以来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司机等共200余人到庭旁听,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付某是该县一乡镇幼儿园教师,该幼儿园与学生家长达成协议,幼儿园收取家长费用后安排车辆接送学生。今年3月29日,付某驾驶一辆核载9人、未获得校车业务许可的小型普通客车搭乘17名学生和一名老师回家,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法庭认为,付某在非法从事校车业务期间,车辆核载9人实载19人,超载100%,在道路上行驶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其行为违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法庭当庭宣判,被判处付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庭审结束后,付某被送往监管场所羁押。


  

  为筑牢交通安全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建始县公安局与县人民法院、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沟通协调,将警示教育移到法庭,组织全县各乡镇中心学校安全管理负责人、幼儿园园长、客运企业负责人、今年以来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司机等共200余人来到县人民法院旁听。



    “这次旁听,给我们上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学生安全大于天,我们必须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放在心上、落到实处,马虎不得。”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学校管理人员感慨道,“零距离”旁听庭审,看到被告人失去自由、接受审判、受到法律惩处时,受到心灵的震撼和深刻的警示,在为被告人扼腕叹息的同时,纷纷表示要深刻吸取教育,引以为戒,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鞭策自己。


来源:恩施州公安交管局


好文推荐


公众号:咱鹤峰人

联系QQ/微信:173501508 / hefeng3690 

戳原文,更多精彩尽在【咱鹤峰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