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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检·喜报】1人荣获最高检等四部门通报表扬!
龙·虎·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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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 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四部门共同对2023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陕西检察机关1个集体,1名个人荣获表彰。其中,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平静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成绩突出个人
平静,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知识产权方向在读法学博士。从事检察工作18年,先后担任陕西省刑事法学会理事、陕西省经济法学会理事,获聘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授课教师,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校外评审专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辖区全国创新百强区区位特点,瞄准“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目标,打造了“护企雁”工作品牌,探索“多翼驱动”工作模式,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环境,为辖区25万户市场主体,尤其是科技创新主体坚定投资信心。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推广,2件案例入选陕西省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企业有所需、检察有所应”为宗旨,以检察履职推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为陕西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西安市“一带一路”综合改革开放试验区建设、雁塔区“三个最优”要求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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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周宇杰
编辑 | 焦佳欣 白小洁
审核 | 张小霞
雁塔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