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王卫星:和平统一台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追求——我党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方针政策回顾(一)

统一之声 2023-12-23

内容提要

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一以贯之。归纳起来,可概括为11个大问题,34项具体内容。一是关于统一方式的问题(3条);二是关于台湾地区现行制度的问题(5条);三是关于台湾地区党、政、军系统管理的问题(2条);四是关于台湾地区财政、司法权限的问题(3条);五是关于台湾地区涉外关系的问题(3条);六是关于台湾人士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问题(1条);七是关于两岸“三通”“四流”的问题(2条);八是关于台胞合法权益的问题(2条);九是关于两岸商谈的问题(7条);十是关于两岸领导人交往的问题(1条);十一是关于两岸共同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问题(3条)。据统计,在广泛讨论中国统一问题的过程中,不少人士基于不同政治立场与态度,先后提出了100多种主张和模式。经过逐个对比研究,没有哪一种模式像“一国两制”这样内容广泛,合情合理,符合中国国情和两岸现状,也是众多模式中最实事求是、最务实可行的方案。显然,“一国两制”是两岸和平方案,绝非战争方案或准战争方案。实行“一国两制”,有利于两岸和平统一与共同发展,真正形成两岸双赢的局面。让“两岸一家离”变成“两岸一家亲”,彻底终结非打即骂“两岸一家仇”的敌对状况。


和平统一台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追求

——我党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方针政策回顾(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这一要求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坚强决心,指明了两岸关系的前进方向,科学规划了祖国统一的“路线图”。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台湾问题长期关注和睿智思考的结晶,也是中央历代领导集体念兹在兹、不懈探索的结晶。历史昭示未来,未来根植历史。进入新时代,回顾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党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方针政策,有助于深入体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邃和博大,更准确地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使统一大业行稳致远、达及彼岸。

纵观世界历史,国家统一多以战争形式完成。一部国家史,往往就是一部战争与战略对抗史。再看中国历史上,9次大一统和3次收复台湾,没有哪一次不是最后通过武力手段来实现的。但中国共产党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和平发展的历史使命,积极探索和创建了以和平发展等理念为核心价值的中国式现代化和人类文明新形态,在台湾问题上以其宽容、博爱、仁义之胸襟,坚持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虽从未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但这个政策的首要出发点是为和平统一保驾护航。这是强者的理性,绝非弱者的诡道,更非好战者的张扬。

早在1955年,中央就提出“争取和平解放台湾”,和平统一作为一项政策自此诞生。20世纪60年代,“一纲四目”是当时的和平解放台湾方案;1979年邓小平亲自作出和平统一的决策,提出后来被称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政策;到20世纪80年代,党的领导集体又相继提出了“叶九条”“邓六条”,形成“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20世纪90年代的“江八点”,新世纪的“胡四点”都标志着和平统一的基调一脉相承,“一国两制”的最佳统一方式彻底确立。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就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对台工作重要思想。2019年1月,习近平提出:“我们愿意与台湾各党派、团体和人士就两岸政治问题和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有关问题开展对话沟通,广泛交换意见,寻求社会共识,推进政治谈判。”并郑重倡议:“两岸各政党、各界别推举代表人士,就两岸关系和民族未来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协商,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共同努力探索‘两制’台湾方案。”。“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这些主张是中国共产党人70多年来一贯坚持的对台方针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一系列解决台湾问题思想的总结。

回顾和梳理中央历代领导集体关于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及一系列政策主张,大体可概括为11个大问题,34项具体内容。

11个大问题:一是关于统一方式问题(3条);二是关于台湾地区现行制度问题(5条);三是关于台湾地区党、政、军系统管理问题(2条);四是关于台湾地区财政、司法权限问题(3条);五是关于台湾地区涉外关系问题(3条);六是关于台湾人士参与管理国家事务问题(1条);七是关于两岸“三通、四流”问题(2条);八是关于台胞合法权益问题(2条);九是关于两岸商谈问题(7条);十是关于两岸领导人交往问题(1条);十一是关于两岸共同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问题(3条)。

关于统一方式的问题

第1条“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1950年3月,新中国刚刚建立的第5个月,毛泽东就思考用“和平解放北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起草了《关于争取和平解放台湾问题给张治中的电报》。电文说,张“现正从事工作极为重要,尚希刻意经营,借收成效”。毛泽东亲自与张“面叙”,研究和平解放台湾事宜。

1955年5月,周恩来在亚非会议上表示:“如果美军撤退,我们是可能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的。我们欢迎蒋介石派代表来北京谈判”。同年6月28日,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方式和和平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在国内重大场合郑重公开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

1956年1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表示:“准备进行第三次国共合作”,并提出:“台湾那里还有一堆人,他们如是站在爱国主义立场,如果愿意来,不管个别的也好,部分的也好,集体的也好,我们都要欢迎他们,为我们的共同目标奋斗。”周恩来强调:“作为中国人,我们不愿意看到中国人之间永久分裂”“不愿意看到台湾成为一个流血的地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他们应该并且最后回到祖国来的原因,这也是我们为什么正在尽一切力量来促成台湾和平解决的原因。”“希望台湾当局在他们以为适当的时机,派遣代表到北京或其他适当的地点同我们开始商谈。”“如果他们还有疑问的话,他们可以通过大陆上的亲友得到解释,或者派人来大陆考察,我们保证他们来去自由”。之后,周恩来又强调:“和平解放台湾的实际价值和票面价值完全相符”。

1956年1月30日,周恩来代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正式宣布了对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指出:“凡是愿意走和平道路的不管任何人,也不管他们过去犯过什么罪过,中国人民都将宽大对待,不咎既往,凡是在和平解放台湾这个行动中立了功的,中国人民都将按照立功大小给以应得的奖励。”他号召:“为争取和平解放台湾,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奋斗!”

同年7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和平解放台湾工作的指示》,告诫全党要加强对台工作;对台工作应采取多方影响,积极并耐心争取的方针。1958年10月6日,毛泽东亲自起草的《告台湾同胞书》提出:“我们都是中国人,三十六计,和为上计。”“我们之间是有战火的,应当停止并予以熄灭。这就需要谈判。”“建议举行和平谈判,和平解决。”在这一期间,我党制定了和平解决台湾的具体方针政策,要点是:省亲会友、来去自由;既往不咎、立功受奖;国共合作、爱国一家;和平解放、互不破坏。

为配合“和谈”攻势,中央推动一系列行动。1959年至1966年的8年中,中央决定先后特赦了6批263名国民党战犯,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对逃台的国民党党政军人员及其他群体起到了感召作用。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党中央又多次通过张治中、杜聿明、傅作义和曹聚仁、宋宜山、费彝民等人士,致信或传递信息给蒋介石等国民党领导人,表达和谈愿望。20世纪70年代初,我党派92岁高龄的著名爱国人士章士钊先生专程赴香港,将建议和谈的信函托交蒋介石。20世纪80年代中期,党中央再次通过贾亦斌托信蒋经国,转达“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深切愿望。20世纪90年代初,党中央专门通过特殊渠道把香港《基本法》带给台湾当局高层,“请他们看看,有什么意见,有什么对台湾还可以更加变通的。”

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多次强调:“我们愿意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因为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对两岸同胞和全民族最有利。两岸同胞要共谋和平、共护和平、共享和平。”大陆方面也继续做了一系列努力,通过各种渠道推动和平统一政策入岛、入脑、入心。遗憾的是,这些努力一直遭到台湾当局和“台独”分裂势力不同方式的拒绝、拖延、阻挠甚至破坏。

第2条“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台湾地区自古属于中国,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毛泽东当年就明确指出,“台湾问题是由于国民党在大陆失败后盘踞台湾而造成的”。1955年4月25日,周恩来在会见黎巴嫩前驻美大使马里克时指出,“台湾问题是我们的内战,我们打败的蒋介石,他逃到了台湾,我们要解放台湾,这是内政,不允许任何外部干涉”。

1958年10月,毛泽东亲笔写的《告台湾同胞书》向台湾当局公开中指出,“台、澎、金、马是中国领土,这一点你们是同意的,见之于你们领导人的文告,确实不是美国人的领土。台、澎、金、马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是另一个国家。这一点也是你们同意的,见之于你们领导人的文告。”“这是中国内部贵我两方有关的问题,不是中美两国有关的问题。”“中国人的事只能由我们中国人自己解决。一时难予解决,可以从长计议。”1979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指出:“台湾当局一贯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台湾独立。这就是我们共同的立场,合作的基础。”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国政府对台政策的基石。在此基础上,邓小平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1995年1月,江泽民提出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时指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布的《反分裂国家法》明确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2008年12月,胡锦涛提出了著名的“胡六点”:“一、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二、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三、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四、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五、维护国家主权,协商对外事务;六、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反复强调,“台湾是中国一部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历史和法律事实,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改变的!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血浓于水、守望相助的天然情感和民族认同,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改变的!”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要由中国人来决定。”《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再次提出:“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把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

大陆和台湾虽然尚未统一,但是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国家领土和主权从未分割,也不容分割。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基础,也是两岸和平统一的逻辑起点,大陆真诚追求和平统一,真诚追求“一国两制”,前提都是建立在一个中国基础上。在此事实法理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一个中国原则作为与其他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基本准则,也为联合国绝大多数成员国所承认。截至目前,全世界182个国家与中国建交,均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第3条“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1955年11月5日,周恩来在接见印度驻华大使拉·库·尼赫鲁时说:“解放台湾的行动是中国行使其主权的问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武力,另一方式是和平解放。”“我们的方针是争取好的,争取局势缓和下来,和美国和平共处,但准备应付最坏的”。

之后,周恩来在多个场合强调,“同台湾地方当局的谈判要有两个条件:一是要肯定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就是说要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如果有人宣布‘独立’,那我们就饶不了他;二是不允许外国势力的干涉。不能允许‘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和‘台湾独立’的局面出现”。“我们不能放弃用战争手段去解决台湾问题”。1956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中重申:“如果不得已而使用武力,那是在和平谈判丧失了可能性,或者是在和平谈判失败以后。”1960年5月,周恩来在接见蒙哥马利时重申:“我们力争和平解放台湾,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如果台湾不干,那么我们只好用武力解决。”

1978年1月7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国会代表团时说:“解决台湾问题就是两只手,两种方式都不能排除。力争用右手争取和平方式,用右手大概力量要大一点,实在不行,还得用左手,即军事手段。”次年,邓小平在会见美国记者时又重申:“我们当然力求用和平方式来解决台湾问题,但究竟可不可能,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承担这么一个义务:除了和平方式以外,不能用其他方式来实现统一祖国的愿望。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如果我们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反而会妨碍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这个良好的愿望。”“如果台湾当局受到某种鼓励,有恃无恐,根本不和我们对话怎么办?难道我们能够放弃国家统一?”

1981年,邓小平在会见香港客人傅朝枢时讲得更加清楚:“我们主张和平统一,但如果这条路走不通,我们将在几种情况下不得不使用武力解决祖国统一问题:一是台湾如果公开搞独立,非打不可;二是台湾反攻大陆到家门口,我们只好出来迎战;三是外国势力介入,我们不使用武力行吗;四是如果台湾研制、生产、购买、运进核武器;五是如果台湾发生动乱,显然是不可能用和平方式的。”

随着形势的变化,2000年2月,国台办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中强调:“如果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变故,如果出现外国侵占台湾,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中国政府只能被迫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来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明确指出:“‘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一原则得到更加清楚地解释。

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我们坚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这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针对广大台湾同胞。”

由此可见,70多年来,我党在解决台湾问题上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从来都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那些搞“台湾独立”图谋的势力,非和平方式将是不得已情况下作出的最后选择。始终坚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应对外部势力干涉和“台独”重大事变的充分准备,目的还是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只有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才更有可能实现和平统一。

作者:王卫星,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学术顾问

来源:《台海研究》2023年第3期
编辑:王博
审校:许波、骆凡


END



往期推荐

【关注】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十届一次理事大会召开 王沪宁出席

【足迹】回望8年来时路,反“独”促统不停步!

地震无情 大爱无疆——中国侨胞为摩洛哥抗震救灾积极贡献力量


扫描二维码获取

更多精彩

统一之声


喜欢就“”和“在看”哦~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