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最高检:“附条件逮捕”今后将不再适用
公告:推荐新书《刑事实务》,凝聚一线刑事业务专家团队智慧,打破传统的书籍体例,不拘形式力求实用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刑事实务价值资讯、揭示实务中的“雷区”、实务乱象和实务疑难复杂问题,办案针对性强,并受《检察日报》推荐。购买签名版请点击右侧链接:我们终于出书了!(亲笔签名版!)
关于在审查逮捕工作中不再适用“附条件逮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经研究并报院领导批准,从即日起不再执行《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工作中适用“附条件逮捕”的意见(试行)》,今后在审查逮捕工作中不再适用“附条件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