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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系列解读之—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的一般规定

2016-04-19 水很深 地下水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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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的提出应建立在充分了解建设项目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场地包气带基本特征、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污染途径分析以及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的基础之上,并要充分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提出的防渗措施。

污染防渗应首先根据厂区总平面布置、地下水污染物控制措施、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影响预测结果等,划分污染防渗等级,一般分为非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污染防渗区三个等级。

污染防渗区划分要注意“综合控制”和“分区防渗”相结合,“全区防渗”与“局部重点防渗”相结合。在工程分析及环境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之上,分析厂区总平布置,根据地下水污染可能性大小,分区域、分类别控制,以经济合理、环境可行的理念设置污染防渗区;对于划分的不同污染防渗区,提出不同污染防渗等级要求和技术要求。

污染防渗措施要将“主动防渗”和“被动防渗”相结合,以实现最优组合;主动防渗指采用工程措施阻止地下水污染源进入地下水环境,被动防渗指的是利用地下水的天然保护层——包气带阻滞污染物进入地下水。

污染防渗工程设计应做到污染防渗工程与地基处理相结合、水平防渗与垂直防渗相结合;针对特殊环境水文地质地区,需要对地基进行处理的地区或者根据影响预测结果需要对基础进行处理的厂区,对地基基础进行处理,污染防渗工程应考虑地基基础的处理;各项目所处的水文地质构造不同,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不同,对于不适宜采取水平防渗措施的地区,可采用垂直防渗措施或帷幕灌浆等方式。

污染防渗所涉及的防渗层材料的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cm/s,且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者产生的污染物相兼容。当污染物具有腐蚀性时,防渗工程的防渗结构层中应在表面设置耐腐蚀层面或采用耐腐蚀性防渗材料。防渗结构,可以根据不同分区要求采用一种材料单独使用或多种材料相结合的使用方法。

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应保证其在设计服务年限内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应该科学、合理,经济技术条件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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