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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系列解读之——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
地下水导则8.1.3要求“对于一、二级评价的改、扩建类建设项目,应开展现有工业场地的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
以下讨论该条款包气带污染调查相关内容:
(1)样品采集
包气带调查重点针对现有工业场地可能的污染源。应首先调查现有厂区发生过泄漏、事故等地点,或其他(如阀门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源的地点,进行污染源分类,并选取最具有代表性的点。根据包气带特征、污染物特征、工厂年限等初判可能的垂向迁移深度,开展包气带样品分层采集(分层采样深度至少包括0~20cm、20~80cm),必要时,取样深度至潜水面。
每个采样点每层取1个混合样品,整个厂区采样点不少于3个。
在厂区以外采集1个背景对照样。
(2)浸溶试验
包气带样品浸溶试验应根据污染物特性采用国家相关试验标准,例如,无机污染物(包括重金属)建议参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 557-2010),有机类污染物建议参照《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HJ 782-2016)。
测定浸出液的特征因子。
(3)评价
浸出液检测结果与背景对照样的检测值进行比对;评价包气带是否受到污染,是(能)否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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