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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土壤环评导则框架设计初探与建议征集

2016-06-06 匡吉峻 地下水环境网


前言

最近几天朋友圈被“土十条”刷屏的同时,也让着实我们着急一把。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出“(五)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完成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无疑给土壤环评导则制订排了个时间表,自2016年5月31日发布之日起,满打满算只剩下1年零7个月,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一个新导则的编制,难度可想而知。试想,地下水导则从立项到颁布中间整整经历了8年,地表水导则修订从启动到现在也历经8年之久尚未完成。按照导则颁布的惯例,倒排工期来算,最晚也得2017年6月份发布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也就说剩给编制组的时间只有1年时间。在目前尚未立项、尚无资金匹配、尚未建立参与团队的情况下,简直就是一项吉尼斯挑战赛。

 

行动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二货性格,决定着咱遇到困难绝不退缩的炮灰人生。虽然时间紧、任务急,工作还是要做的。

首先,梳理一下土壤环境相关文件:

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

3)《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

4)《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

5)《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6)《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7)《关于发布<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发[2014]78号);

8)《污染场地术语》(HJ682);

9)《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

10)《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

11)《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

12)《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

14)《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17)《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征求意见稿);

18)《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

其次,应该分阶段完成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考虑到2017年的时间指标,毕全功于一役的难以实现。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应充分考虑直接影响、间接影响、潜在影响、累积影响以及人体健康影响等,但由于现阶段研究基础和时间要求限制,2017年只能完成第一阶段,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的制修订思路,重点解决直接影响,兼顾间接影响。第二阶段应充分建立在研究基础和数据积累的基础上,实现累积影响和人体健康影响的评价。另外,就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本身而言也有其自身的层次和进度安排,第一阶段主要在查清家底、严控新增污染、控制原有污染;第二阶段进入选择性清退污染场地、恢复用地功能;第三阶段才是全面治理,实现美丽中国乡土。土壤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技术都不健全的当前,土壤环境污染预防的重心应该是做好预防措施,并关注如何提高效率,保证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就目前国情而言,走一条新的不增、旧的控制、污染逐步减少的土壤环境保护道路还是很有前途的。

 

再者,土壤环评导则框架初步设计,基本框架见下图。

图1  土十条中关于土壤环境污染预防相关要求

图2  土壤环境污染预防与地下水污染预防的相似性

图3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框架(概图)


征集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编制工作已着手启动,在此征集广大网友的意见,有任何想法和建议请发邮件至contact@dixiashui.cn,或在“地下水环境网QQ群或微信群”展开讨论,QQ群号386441944;微信群需邀请加入,请加微信账号shuihuanwang。

主要征集以下几方面内容:

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按土地类型,或按土地功能?);

2.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现场调查的内容(调查范围、调查对象,敏感对象,调查精度等);

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监测方法、点位、数量、深度,标准等);

4.土壤环境影响预测技术要求(预测方法、模型、沉降计算等);

5.土壤环境污染预防措施(防渗?其他?与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的衔接等);

6.其他相关内容。

 

以上观点仅为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单位或组织。

希望广大网友留言或在“地下水环境网QQ群或微信群”展开讨论,QQ群号:386441944;微信群需邀请加入,请加微信账号shuihuan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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