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39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地质事业;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学历、学位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4月21日9:00-5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4月21日9:00-5月4日20: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5月8日9:00-9日22: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本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50%为合格。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按照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制定的面试办法进行。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
(四)资格复审
1、考生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后退给考生):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加盖院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人事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25/51816515
联 系 人: 诸培万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1816306
联系人:王俐俐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
举报信箱:164431527@qq.com
举报电话:025/8659975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2017年4月18日
附件: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来源: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编辑: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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