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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新地下水《导则》中对地下水水质监测的一点理解

2016-01-20 地下水环境网

刚刚于2016年1月7日发布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在环评界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关注和讨论的话题形形色色五花八门。一位业界的学长引用了一部热播剧中的话“问题出在朝堂,而答案却在江湖”,正是大家的广泛与反复讨论后形成的共识我理解就是江湖答案吧。近期实在太忙,没有太多的时间来更新推送新内容。各位同仁想必都知道原因,年底了嘛,业主都急着要报告。即使如此,我们身在江湖,又怎么能拒绝做一个江湖中人呢。近期将个人对于《导则》部分内容的一些江湖理解或者是答案整理出来,我们一起讨论江湖答案(前提是忠于朝堂的指导思想,而又能结合地区实践)!

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

水质监测是近期听到讨论较多的一件事,地下水现状监测是地下水环评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按照11版《导则》的经验,从地下水环评的成本来计算,现状调查及监测要占掉整个地下水环评将近一半左右的费用(各地区可能有所不同)。因此监测点位数量及监测项目备受关注也不足为奇。新《导则》中对于地下水水质监测的项目做了部分修订,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明确了地下水水质监测的基本项目。

11版《导则》对于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提出的要求为:了解和查明地下水水流与地下水水化学组分的空间分布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提供基础材料(见11版《导则》8.3.4.1)。可以看出11版《导则》提出了监测的目的和意义,但是并未对监测项目做明确的要求。16版《导则》明确了水质监测的基本项目,分别为K++Na+、Ca2+、Mg2+、CO32-、HCO3-、Cl-、SO42-的浓度。可能上述要求监测的基本项目会有一些讨论,单从建设项目角度出发,上述离子的监测好像必要性不是很大。但是仔细想想,16版《导则》在这一点上其实是和11版《导则》一脉相承的。因为,上述“七大”或者叫“八大”离子是了解和查明地下水水化学组分空间分布现状的基本项目

简单介绍一下“七大”离子,近期看到一些文章把“七大”离子形象的称为地下水的“血型”,我觉得非常的贴切。地下水中目前常用地下水的水化学分类方法主要有:舒卡列夫分类(列表分类法)、派琥三线图(图示法)等。主流方法中均使用上述离子(CO32-不太稳定,在水中容易水解为在水中很容易水解产生碳酸氢根离子和氢氧根离子,从而使水偏向碱性)作为地下水水质分类的全面项目。因此,上述“七大”离子是摸清地下水化学组分空间分布的基本要求。

其次,监测“七大”离子的作用对于理解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意义重大,对于我们理解项目场地所处的地下水径流区域有明显的指示作用。在判定场地所处位置是否为补给径流区一项中,有很好的指示作用。从一个完整的地下水流动系统来看,补给、径流、排泄区的地下水水质体现出明显的分区特点。


②给出了各行业基本水质因子及特征因子监测推荐项目

主要参考《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分别给出了基本水质监测因子和特征监测因子的项目和范围。对于之前环评报告中监测因子的乱象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吗,同样也更具有科学性。

转自: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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