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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系列解读之 ——分区防渗技术要求

2016-04-06 水很深 地下水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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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防控措施作为地下水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的措施,而分区防渗又是分区防控中的重中之重,新导则在11.2.2条款中详细的给出了分区防渗措施的提出方法:

一、根据已颁布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防渗技术规范的行业,应依据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进行;

二、未颁布相关标准或规范的,可以利用影响预测结果、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等提出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

三、参照导则中给出的表7,提出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

表5、表6是用来为表7提供条件的,表7将防渗分区分为三类,即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而分区三个主要依据为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类型,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是根据环境水文地质调查结果参照表6进行分级,分为强、中、弱三级;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可以根据表5进行判别,分为难和易两个等级;污染物类型根据导则5.3节识别出的污染物,对污染物类型进行分类,分为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将以上内容对照完成之后,可以参照表7,将建设项目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对应的可以提出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参照第5列的内容。


表5 污染控制难以程度分级,主要是依据一旦发生污染,是否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以通过是否属于地下工程或隐蔽工程、是否属于有检测系统、是否有应急控制系统等,来确定其污染控制的难易程度。


表6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主要参照了原导则表1 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对原导则中的判断依据“强、中”的“10-7cm/s”调整为10-6cm/s,调整理由两个:一、在实际工作中天然包气带的渗透系数很难达到1.0×10-7cm/s;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第6.4条规定,“填埋场天然基础层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5cm/s,且其厚度不应小于2m”;第6.5.2条规定“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6cm/s,可以选用复合衬层”;第6.5.3条规定“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大于1.0×10-6cm/s,则须选用双人工衬层。”由此可见,1.0×10-6cm/s是是否采用双人工衬层的分界线,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包气带防污性能的强弱分界线。因此,在此采用1.0×10-6cm/s作为包气带防污性能强、中的分界线。三、这与新导则中9.9.3条相对应,若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较强,需要通过预测验证包气带对污染物的阻滞作用。


表7中防渗技术要求的提出主要参考了GB 16889、GB 18597、GB 18598、GB 18599、GB/T 50934等中的相关防渗的规定。各标准防渗技术要求对照情况见下表。


各参考标准防渗技术要求对照表

参考标准或规范

天然基础层条件

防渗衬层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渗透系数≤1.0×10-7cm/s,厚度≥2m

天然黏土防渗衬层,压实渗透系数≤1.0×10-7cm/s,厚度≥2m

渗透系数<1.0×10-5cm/s,厚度≥2m

单层人工合成材料;

人工合成材料下应具有压实渗透系数<1.0×10-7cm/s,厚度≥0.75m的天然黏土,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

渗透系数≥1.0×10-5cm/s,或厚度<2m

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

下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下应具有厚度≥0.75m,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1.0×10-7cm/s的天然黏土防渗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之间应布设导水层及渗漏检测层。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基础必须防渗

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厚度≥1m,粘土层,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

渗透系数≤1.0×10-5cm/s,厚度≥2m

选址基本要求

渗透系数<1.0×10-7cm/s,厚度>5m

天然材料;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1.0×10-7cm/s,厚度≥1m

渗透系数<1.0×10-6cm/s

选用复合衬层

天然材料衬层

渗透系数≤1.0×10-7cm/s,厚度≥3m,下衬层厚度≥0.5m;

渗透系数≤1.0×10-6cm/s,厚度≥6m,下衬层厚度≥0.5m;

渗透系数≤1.0×10-6cm/s,厚度≥3m,下衬层厚度≥1.0m;

人工合成材料

可以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渗透系数≤1.0×10-12cm/s,厚度≥1.5mm。

渗透系数>1.0×10-6cm/s

须用双人工衬层:

天然材料衬层渗透系数≤1.0×10-7cm/s,厚度≥0.5mm;

上人工合成衬层HDPE材料,厚度≥2.0mm;

下人工合成衬层HDPE材料,厚度≥1.0mm;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渗透系数>1.0×10-7cm/s

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

一般防渗区

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重点防渗区

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可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污染后果较为严重的,对人体产生致癌风险较大的污染物(例如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应进行重点防范,防渗措施一般要求比较严格,一般可参照危险废物防渗技术要求。

参考各防渗技术要求标准原文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第5.4条规定,“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且厚度不小于2m,可采用天然黏土防渗衬层。采用天然黏土防渗衬层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压实后的黏土防渗衬层饱和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cm/s;(2)黏土防渗衬层的厚度不应小于2m。”

第5.5条规定“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5cm/s,且厚度不小于2m,可采用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0.75m,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天然黏土防渗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应采用满足CJ/T 234中规定技术要求的高密度聚乙烯或者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人工合成材料。”

第5.6条规定“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不小于1.0×10-5cm/s,或者天然基础层厚度小于2m,应采用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下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0.75m,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天然黏土防渗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之间应布设导水层及渗漏检测层。”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第6.3条 危险废物堆放中第6.3.1条规定,“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第6.4条规定,“填埋场天然基础层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5cm/s,且其厚度不应小于2m”。

第6.5条规定“填埋场应根据天然基础层的地质情况分别采用天然材料衬层、复合衬层或双人工衬层作为其防渗层。”

“6.5.1 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且厚度大于5m,可以选用天然材料衬层。天然材料衬层经机械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cm/s,厚度不应小于1m。”

“6.5.2 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6cm/s,可以选用复合衬层,复合衬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天然材料衬层经机械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cm/s,厚度应满足表6-1所列指标,坡面天然材料衬层厚度应比表6-1所列指标大10%;b.人工合成材料衬层可以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其渗透系数不大于10-12cm/s,厚度不小于1.5mm。HDPE材料必须是优质品,禁止使用再生产品。”


表 6-1 复合衬层下衬层厚度设计要求

基础层条件

下衬层厚度

渗透系数≤1.0×10-7cm/s,厚度≥3m

厚度≥0.5m

渗透系数≤1.0×10-6cm/s,厚度≥6m

厚度≥0.5m

渗透系数≤1.0×10-6cm/s,厚度≥3m

厚度≥1.0m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Ⅱ类场的要求中明确要求“6.2.1 当天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大于1.0×10-7cm/s时,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第6.5.3条规定“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大于1.0×10-6cm/s,则须选用双人工衬层。双人工衬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天然材料衬层经机械压实后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厚度不小于0.5m;b.上人工合成衬层可以采用HDPE材料,厚度不小于2.0mm;c.下人工合成衬层可以采用HDPE材料,厚度不小于1.0mm。”

《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第5.1.1条规定“2.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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