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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5

原标题:1通缉2落马,3天3高校领导出事


13日下午,据重庆市纪委监委消息:重庆医科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雷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这是3天内,被查的第三名高校领导。


5月11日下午,云南省公安厅发布A级通缉令,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蒋兆岗潜逃被通缉。通缉令显示,蒋兆岗因涉案,根据监察法被依法通缉。蒋兆岗潜逃时,云南省委巡视组正在对西南林业大学进行专项巡视。



同日,四川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周介铭落马。周介铭于1997年开始担任四川师范大学副校长,2003年担任校长,2014年开始担任该校党委书记。他主政这所大学13年,2016年12月后卸任学校领导职务,但仍然担任四川师范大学正厅级干部。



今次落马的雷寒出生于1957年7月,其学习、工作都在重庆医科大学。


工作早期,雷寒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任职,1999年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并在同年评为教授、主任医师。次年,他担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


2004年9月,雷寒调任重庆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期间,他还从2008年开始担任重庆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至今年1月重庆市政协换届。

去年12月,雷寒卸任重庆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但据官方简历显示,卸任后,雷寒一直延迟退休至今,继续担任该校教授。


据该校官网介绍,雷寒主要从事心血管疾病的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近30年,擅长各种心血管内科常见病和疑难重症的诊断和治疗。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教育部骨干教师基金等各级科研项目。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主编和参编专著10余部,曾获四川省科技成果三等奖、二等奖、重庆市教学成果二等奖各一项。


2008年他被评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2004至2008年被聘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2014年4月底,雷寒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2014年9月至10月,重庆市委第七巡视组曾对重庆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附属医院干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视。


巡视反馈指出,巡视中发现重庆医科大学存在“报销管理不够严格规范、资金闲置数量较大,效益发挥不够以及附属医院科研经费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工作畏难不够主动、干部交流工作不足以及监管工作力度不够大”、“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人事纪律方面不够严格”等问题。


此外,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的附属医院存在科研试剂没有进行招标采购;有的基建项目没有公开招投标,学校及附属医院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存在廉政风险。


延伸阅读:落马的高校掌舵人,大多栽在基建贪腐上


高校掌舵人贪腐备忘录


法治周末记者 王京仔




20岁时,他放弃无线电元件厂的工作,选择去高校深造;40岁时,他跻身家乡领导班子,成为常务副县长;50岁时,他丢掉县级“一把手”乌纱帽。9年后,重返仕途,已升至副厅级的孙兰雨却没有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因贪腐问题坐上了被告人席。


3月14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贪污、受贿一案,其被指在2002年至2014年的12年期间,共实施贪污受贿犯罪60次,涉案金额474万多元。  而在此之前的一周内,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王红星、西安工业大学党委书记苗润才、池州学院党委书记何根海,均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短短一周,4次亮剑,无疑将人们的目光再度引向“象牙塔内的腐败”,为何本应掌舵高校的校长书记们会成为偏离航线的始作俑者?如何才能还高校一方净土?


1


高校掌舵人的失陷


“这么低调温和的学者,也涉及贪腐?”在国家行政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何家成落马的消息传出后,与他熟识的人都难以将他和贪腐画上等号。


平易近人,这是何家成给和他接触过的人留下的深刻印象,“没什么官架子,也不打官腔”,这或许与何家成的学者出身不无关系。


在进入仕途之前,何家成已经是一名成功的青年学者。他获得了中国经济学最高奖——孙冶方经济学奖,得到了“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学者”称号、破格晋升为副研究员、当选全国青联委员。


30岁那一年,何家成决定转投仕途。


在此后几十年的政治生涯中,布鞋成了他的另外一个标签。何家成行事低调,“总穿着没有牌子的藏黑色衣裤,脚穿一双黑布鞋”,从不在公共场合抽高价香烟,也不会在办公室和家中摆放显眼的昂贵物品,即使2013年3月,他成为国家行政学院党委委员、常务副院长,升任正部级干部。


然而,这双白底黑面的布鞋却没能带何家成走得明白,他走向了一条贪腐路。


成为正部级干部才1年零7个月,2014年10月,何家成就被免去职务,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第六位落马的正部级官员。


今年2月28日,年过60岁的何家成因受贿罪,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70万元。


何家成仅仅是众多高校领导贪腐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被反腐之风刮倒的高校领导们不在少数。


早在2010年,中国社科院在《中国教育蓝皮书》中就曾直言,“高校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从相关数据来看,此判断所言非虚。


中纪委曾披露,2015年共通报了34所高校的53名领导,平均每周就有一名高校领导被通报。


法治周末记者查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现,自2015年1月以来,截至今年3月20日,仅“纪律审查”一栏,就通报了高校领导66人,其中,执纪审查46人次,党纪处分40人次(20人既被执纪审查又被党纪处分)。


由于该栏目通报的均为省管及以上干部,故所通报之人无一不为高校决策层领导。


法治周末记者观察发现,这其中校长书记达到64人,包括高校校(院)长32人(含16名副校长);党委书记32人(含6名党委副书记),涉及61所高校。


按通报之时划分,除国家行政学院和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宗教院校)以外,剩下59所高校中,5所“211”大学,35所普通本科院校,16所高等专科学校,3所成人高等院校。


由此可见,尽管数量存在差异,但校长和书记的贪腐已普遍存在于各类型的高等院校中,高校掌舵人的失陷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高校贪腐伴随着的制度环境还没有得到根本净化。”因而,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尽管多年来一直在治理,但无论从数量上还是现实运行情况来看,领导贪腐仍然是高校面临的一大问题。 


2


多数倒在基建贪腐上


以其中已被党纪处分的39名校长书记(包含副职)为样本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学者型官员占到近半数。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各个领域的教授至少有18名,其中不乏响当当的行业翘楚。


作为一个有着近40年经验的主任医师,中南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胡铁辉不仅指导了数十名胸心外科、生物工程及医院管理博士生,更主持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先后获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20余项,发表论文30余篇。


然而,本该有着读书人坚持的他们,却无一例外地在任职高校主要领导后迈向腐败的深渊。


实际上,落马的39名校长书记中,仅有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院长黄修玉、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原书记苏浩志、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原院长王明亮以及孙兰雨、何家成5人的失陷并非始发于高校任职期间。


一旦掌握实权,钱和色就成为了他们寻求的对象。在34名任职高校后失陷的校长书记中,涉及通奸或不正当性关系的至少8名,占比近1/4;而收受他人财物的则无一人幸免。


1月4日,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国廉政研究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反腐倡廉蓝皮书》就直言,高校腐败主要集中在权力集中者和敏感岗位负责人等方面,教学、招生、科研、后勤、基建、财务、学生管理等关键岗位权力寻租问题突出。


观察落马的这34名校长书记的贪腐之路,不难发现,尽管招生、科研经费、人事和财务方面的腐败都有涉及,但基建贪腐无疑是重灾区。


据法治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至少有17人明确在基建工程中收受贿赂,所占比重过半,紧随其后的招生问题仅有6人。


李庭(化名)是一地方高校的行政人员,在他看来这并不意外。高校基建无疑是“肥差”,能让人“最快速的‘富起来’,项目审批、施工、监理、设备招投标、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各个环节,都存在腐败可能性”。


他进一步说明,由于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书记和校长都有可能总揽权力,在基建、招生等方面形成‘一言堂’”,分管具体工作的副职也可能会在相关方面有“很大的权力”。


法治周末记者梳理发现,确实有不少校长书记把控着高校的基建大权。


重庆水电学院原党委书记曾维宽兼任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严文清兼任该校财经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新校区扩建工作;枣庄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孙式灵兼任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湖北美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官汉蒙兼任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而四川大学原副校长安小予、东北师范大学原副校长张治国、辽东学院原副院长吕继臣、西安电科大原副校长张培营、陈勇,他们多年来一直分管学校的后勤、基建工作。


在熊丙奇看来,“权力过大、过于集中”无疑是高校校长书记贪腐的一大原因。“长期以来,我们大学的教育权、行政权和学术权并没有分离”,行政权支配学校的教育和学术资源,导致权力通吃,而“集中的权力就会导致腐败”。 


3

监督过小,集体沦陷



当手握重权时,对权力的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对高校领导的权力制约与监督过小,恰恰被不少业内人士所诟病。


当谈到高校的外部监督问题时,《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指出,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在地方的省属高校,主管部门都“鞭长莫及”,而当地教育、财政部门“既管不了它的帽子,又管不了它的票子”。


早在2014年,教育部就出台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详细规定了50项具体清单,其中财务公开方面包括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7项需公开。


“即使有要求,(很多)学校实际上具体到非常关键的信息时,比如,财务信息等都不公开,或者只公布大数目而不是细目。”熊丙奇坦言,学校一定要做到信息公开,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法治周末记者随机抽取了10所“985”高校,通过其官网的“信息公开”板块查看其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发现除1所大学以外,其余9所高校的财务信息公开或多或少都存在问题。


在这9所高校中,1所高校并未显示年度收入预算及决算表;两所高校没有显示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另有两所高校的现实数据停留在2014年;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有1所高校没有公开,有3所高校只公开了总额,并无各具体资产;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方面,有4所高校的数据都止于2015年及以前。


熊丙奇进一步直言,学校内部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党委对于校长权力的行使应当起监督作用,但由于缺乏民主的管理,(当权者)反而可能形成利益共同体,造成‘窝案’”。


长治医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庸晋,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侯再金被纪委点名“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王庸晋更曾干扰冲击学院党委会议,毫无顾忌。


翻看已通报的案例,“一把手带头变坏”的系列贪腐案也确实存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原书记严文清、副书记高楚元,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双双落马;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原院长郑孝雍、副院长吴旭勇、副总会计师刘洪元,更同时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


此外,法治周末记者还观察发现,从落马官员的年龄来看,体现出了对高校掌舵人贪腐问题的零容忍和无死角。


已被处分的39名校长书记落马时的年龄基本在50岁至65岁之间,既有像张培营这样刚过50岁的“60”后,也有5名即将退休的“59岁官员”,更有7名已退休3个月到3年不等的官员。


近年来,虽然国家注重打击高校贪腐问题,但在熊丙奇看来,要想根治高校贪腐问题,必须推进学校去行政化,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具体而言,包括推进行政权力、教育权、学术权分离,学校内部制约行政权力,校长实行公开民选,实行大学理事会治理,大学行政由理事会负责,行政不得干预教育、学术事务,学生有权利参与到办学监督中等。



本文转自新京报

● 浙江大学原副校长涉嫌贪污科研经费等罪名被公诉,三年来七次延期审理

● 褚健案引社会关注,学者称该案涉企业改制“原罪”,如何审理有普遍意义


12月16日,浙江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褚健案再次延期审理。这是该案第七次延期。3年前的2013年11月,褚健涉嫌贪污科研经费等罪名被逮捕,此后一直未开庭审理。


公开资料显示,褚健是我国自动化领域的顶尖科学家;同时也是一位副厅级官员:担任浙江大学副校长多年;褚健还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他一手打造了中控集团,该企业是中国工业自动化领域少有的几个能与国外抗衡的公司之一。


检方指控,褚健所涉的诸多罪名均在2003年前后,中控集团从浙江大学脱离时,褚健通过低价转让股权等手段化公为私。



褚健涉嫌贪污科研经费等罪名被公诉,三年来七次延期审理


被羁押的三年中,褚健一直不认为自己有罪,他自辩称,中控转制符合当时的规定,如果他有罪,那么当时历史条件下改制的众多企业都有罪。


有学者称,褚健案所涉及的早期科研人员下海创业问题,以及科研项目的申请及经费使用问题,均是在原有科研管理体制下扼住科技人员创新“咽喉”的问题。如何审理褚健案,在当下有着普遍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最大腐败案”

12月16日,是褚健案第六次延期审理的截止日。民间有传言,久拖不决的褚健案将在12月开庭,但当天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褚健案再次延期审理。这是该案第七次延期。


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延期审理是指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新京报记者获悉,对褚健的调查实际上在其被捕一年多前便已开始。


褚健妻子陈亚秋说,2012年3月,中央第六巡视组进驻浙江大学,多封匿名信出现,举报褚健论文抄袭、当副校长期间贪污数亿、向国外转移资产、乱搞男女关系等。


在中央巡视组之后,2012年6月,中纪委驻教育部监察局调查组进驻浙大,褚健是重点调查对象。


褚健被羁押后,在看守所内写下了多份自辩材料,一份材料中提及:自己曾找到浙大领导,询问此次调查的结论。领导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说你有问题没有证据,说你没有问题不好说。”


2013年1月,对褚健的调查继续。国家审计署上海特派办对褚健在浙江大学的科研项目和中控集团进行全面审计。陈亚秋回忆,这次调查几乎是把褚健翻来覆去调查了个遍,最早追溯到褚健从日本学成归国后,在浙大进行的第一个科研项目。


2013年10月19日,褚健被刑拘,11月3日,被逮捕。


有传言称褚健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有媒体形容褚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最大的腐败案”。


在经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2015年2月,浙江湖州市检察院对褚健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褚健涉嫌犯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等。


在该起诉意见书中,关于褚健当副校长期间贪污数亿、向国外转移资产、乱搞男女关系等举报信内容均无涉及。


不过,褚健案未能继续往下走,陷入停滞,至今没能开庭。


新京报记者先后联系经办此案的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方均婉拒采访。

“转制”争议

检方起诉书显示,褚健所涉诸罪均是在他2005年担任浙大副校长之前。


那么,褚健到底所犯何事?中控集团的一位高管介绍,检方指控的事实全部与褚健所创办的中控集团有关。


中控集团的前身可追溯到1993年。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时任新华社记者,他在一篇《少一个科学家,多一个企业家,划算吗?》的报道中,讲述了当时身为浙江大学教师褚健,受邓小平92年南巡讲话影响,自筹20万创办了一家企业的故事。


这家企业当时叫浙江大学自动化公司,挂靠在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中心,企业性质是全民所有制。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姚先国记得褚健对此还略有抱怨,“办一个企业,公家没出一分钱,也没给你任何支持,但全部都是国有资产”。


在当时,社会称这样的企业为“红帽子”企业。姚先国解释,因为当时特殊的国情和社会背景,当时社会办企业也要挂靠国有。姚先国当时担任浙江大学一学院的领导,在这所学院的名下,便挂靠了几家企业,“记得当时挂着浙江大学名头的企业有100多家。”


浙江中控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为民回忆,褚健一开始就雄心勃勃。他设计公司的英文商标为“supcon”,是“super control”(一流的控制)的缩写,言下之意要做控制系统,就要做最好的。


另据中控集团一位高管回忆,几年后,一次出差北京的途中,褚健一闪念想出了企业的中文品牌“中控”,取自“中国自动化控制”,褚健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足以承载他要做中国最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愿望。1997年,褚健将公司改名,新公司名为浙大中控自动化公司。



地处杭州的中控集团总部。褚健案发之后,公司方方面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新京报记者 谷岳飞 摄


中控一位高管介绍,大约在1998年前后,中控先是和浙江大学另外两家校办企业浙大半导体、浙大快威科技合并,打包成立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海纳)上市。由于种种原因,2002年前后,中控、快威又先后从浙大海纳剥离。


褚健在他的自辩材料中也提及了这段历史。他称,公司被纳入上市,原有骨干人员流失,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受到影响,并且产学研合作的平台不再有。在此背景下,褚健和浙大工业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时任主任孙优贤,商量创办一个以软件为主业的产学研公司,即1999年3月成立的浙江中控软件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控科技)


上述中控高管介绍,褚健引入风投以2950万的代价,将自己一手创办的中控从浙大“赎出”,中控从浙江大学的校企,变成民企。


据了解,中控这次“单飞”后来争议巨大,并构成了检方指控褚健涉嫌犯罪的主要事实。褚健在自辩材料中强调,中控离开浙江大学不是他的本意,而是“根据浙江大学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学校产业处的意见,以及浙大企业集团和浙大海纳高层的决定。”


浙江大学出具的一份说明证实了褚健的说法,这份说明提及:浙江海纳当时的三块业务分属不同行业,管理难度大,而开发资源不够,学校有关会议作出逐步收缩战线、集中精力发展半导体业务的决定,将其持有的海纳中控股权转让。

掏空浙大?

根据检方指控,中控从浙大海纳退出过程中,褚健利用担任浙大工程中心副主任,海纳中控公司董事、总经理,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职务便利,通过低价转让股权等手段侵吞、骗取公款,共计6579万余元。


检方指控的具体事实由三次股权转让构成。其一,时任海纳中控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褚健,决定将海纳中控持有的中控技术股权低价转让给其实际所有的中控科技。2002年7月9日,两家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海纳中控按照1∶1.2的价格,将其所持股权以360万元的价格转让。


其二,海纳中控将其持有的浙大中控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40%的股权,按照1∶5.33的价格、以213.2万元转让给中控科技。


其三,褚健实际所有的中控科技公司,同浙大工程中心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后者以300万元低价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中控科技。


中控集团向新京报记者出具了上述三项转让证据,包括海纳中控的董事会决议、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的文书等。不过,依据1991年施行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细则,超过100万元的国有资产转让应当进行评估,这三起股权转让并没有经过此环节。


检方据此认为褚健“通过低价转让股权等手段侵吞、骗取公款”、涉嫌贪污罪。公诉方指控称,经鉴定,上述三项转让的股权在价格鉴定基准日(2003年1月22日)的价格分别为2619.23万元、519.24万元和2619.23万元。


检方鉴定价格与实际转让价格相差悬殊,这是此前有媒体在报道中,提及褚健“涉嫌掏空浙大”的由来。


不过,褚健一方对检方的价格鉴定方法提出质疑。 律师周泽称,检方此次价格鉴定中采用的收益鉴定法——按照当下中控的股权价值,推算当年股权的收益。


周泽说,按照检方指控的逻辑,中控办得越成功,褚健的“罪”就越大;“假如中控破产倒闭了,是不是褚健就无罪了?”


周泽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准备为褚健做无罪辩护。因为相关股权转让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及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合法合规。至于没有经过国有资产评估,责任也不在褚健,因为他是受让方。而且从当时浙大转让其下属公司股权的实例来看,多数均未经过国有资产评估程序。 

科研经费是非

贪污科研项目经费是检方对褚健涉嫌犯罪的另外一项重要指控。


检方指控,褚健利用浙大工程中心副主任、浙大先进控制研究所所长身份和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涉嫌贪污科研项目人工费和涉嫌贪污科研项目经费1400余万元,涉及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检方称,在由褚健负责的“SUPCON系列产品示范工程”项目中,该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投资2000万元,褚健涉嫌侵吞900万元转入中控科技,中控公司用于炒股、炒基金,并从中获利。涉嫌以浙大先进控制研究所所长和课题组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提取课题组人工费146万元。


而在褚健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基于多种现场总线的分布式网络控制系统”中,检方指控,褚健同样利用担任浙大先进控制研究所所长和课题组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将国家拨款中的240万元转拨至中控科技。其后,褚健提取课题组人工费99万元,“用于个人向中控科技公司增资”。


除了涉嫌贪污科研项目经费、人工费外,检方指控褚健还涉嫌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其中,检方指控称,1999年9月22日,褚健“个人决定”将1750万公款,转入中控科技公司股票账户用于申购新股,谋取个人利益。


褚健对上述指控均不认可。关于贪污科研项目经费,褚健在自辩材料中指出,以“基于多种现场总线的分布式网络控制系统”为例,这个项目原本直接可由公司牵头,但考虑到为了学科和实验室的名誉和经费利益,加之其当时作为首批长江特聘教授,也需要业绩,故和公司商量后,改由浙大牵头负责,但从申请书即可看出,几乎所有参与人员全是中控的员工,因此,将部分国拨经费划给公司没有问题。


至于被指控的贪污科研人工费,褚健认为,作为课题组研究人员来说,都是按照学校的政策,根据财务处要求履行一定手续,提取人工费及酬金。至于提取后的人工费如何使用,项目负责人享有自主权。


以上对褚健的指控均发生在2004年之前,新京报记者查阅浙大相关文件获悉,为了鼓励科研人员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可从科研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项目组人员的津贴和加班费,由项目负责人提取现金并管理使用,俗称“人工费”。具体分配由负责人决定,学校并不制定具体的标准和使用限制。

褚健其人

褚健1963年出生在千岛湖山区一个知识分子家庭。1978年,中国恢复高考的第一年,15岁的褚健以浙江淳安县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浙江大学。


按公开资料,褚健此前的简历堪称完美。1986年褚健成为浙大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及仪表专业与日本京都大学首届博士联合培养第一人。30岁时,成为浙江大学最年轻的正教授;6年之后,成为教育部特聘首批“长江学者”。一般人难以企及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褚健先后9次斩获。


2005年2月,褚健任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从一名普通教师转身成为一名副厅级干部。


在副校长任上,褚健力主推行浙大人事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旨在吸收新鲜血液,将分流浙大30%左右的教职人员。


浙江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教授指出,褚健在这项改革中“得罪了不少人”。他认为,褚健显得太过理想化,一心想达成设计的目标,忽略了其中各方的利益。


2013年3月12日,浙大原校长杨卫调任,浙大校长一职自此空缺。随后,陆续有“浙大校友”在网上发帖,强调浙大校长必须年富力强、是专业学科领域的学术精英、应拥有国家院士的头衔等,得到不少浙大校友呼应。


褚健被传是这场风波的幕后推手,原因在于,他是新校长的热门人选。


面对新京报记者,陈亚秋感慨流言伤人,认为是有人故意给褚健“泼脏水”。因为,相关部门2012年启动调查之后,褚健就已被移出校长候选之列。


浙江大学在一份官方声明中亦证实,在2013年新校长任命之前,相关部门便已启动了对褚健案的查处。


陈亚秋说,案发前,丈夫已经进入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正在等待第二轮答辩。


在熟悉褚健的人眼中,这位“明星学者”中等身材,略微发福,今年才53岁,但已是满头白发。褚健不抽烟、不喝酒,衣服以雅戈尔等大众品牌为主。


褚健被捕前还是一名成功的企业家,他一手打造了目前在中国市场领先的中控集团,这家企业的主要产品是工业控制系统。工业控制系统相当于现代工业社会的大脑,它关系到几乎所有重大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重大装备及大型国防武器平台的正常运转。


在褚健进入该领域之前,中国市场上清一色都是美日欧等跨国公司的技术或产品。据相关资料,因中控的出现,国外进入的产品价格降低到原来的三分之一,为国家节约400亿元设备引进投资。


创业伊始,褚健就喊出了要做“中国的霍尼韦尔”的口号。霍尼韦尔是全球领先的工业自动化企业,如同苹果公司在全球手机品牌中的地位。


中控集团一位高管介绍,目前中控集团拥有4000多员工,年产值超过30亿元,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历史地看待褚健们的“原罪”

目前,褚健已被羁押3年多。有关的指控事项,罪与非罪仍待司法机关最终审理认定。


看守所内的褚健一直坚称无罪。


律师周泽介绍,每隔一段时间,他会到看守所与褚健会面。周泽说,褚健一直很积极地准备应诉。他坐在一把幼儿园小朋友用的塑料凳上,在一块40多公分长的板子上写自辩材料。


褚健一手创办的中控集团也处在风雨飘摇之中。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设计师黄文君用“主心骨”没了形容褚健被捕后对中控的影响。褚健案发之后,公司方方面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战略开发方面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14年集团员工离职率高达20%,其中不乏一些高管。


褚健被捕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反响,专家学者纷纷发表看法和建议。


浙江大学阮方民教授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因为褚健的特殊身份,既是体制内的科学家,又是体制外的企业家,当初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政策推行产学研一体化,创办了科技类校办企业,相当于当时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比较普遍存在的‘红帽子企业,这就造成了公与私的边界不是很清楚,因而形成争议。


这位教授不认可褚健贪污科研人工费的指控。他认为,根据浙大规定,人工费授权由课题组负责人管理与分配。即使负责人分配不均,侵犯的是课题组内部成员个人的经济权益,属于民事侵权;没有侵害国家或者学校公共财物权益,不能按刑法认定为贪污罪。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中心联席主任邓峰认为,检方的起诉意见是认为褚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但单纯强调保护国有资产没有意义。一个企业,以很贵的价格卖出,结果却被搞垮了,国家是得了一点利益,可是企业垮了,员工受损失,社会还要为此承担很大的债务,你能说它改制成功吗?


这位多年研究公司法的专家说,他主要关注社会利益是否受损:“假如一家企业,改制后搞得不错,社会因此受益,它的改制就是好的。”


浙大多名教授呼吁应该历史地看待褚健们的“原罪”。他们在一份公开声明中写道:褚健所涉及的是当时响应国家号召,进行产学研结合、大学教师创业初期的事情。根据当时的历史环境和相关政策,对很多探索的情况还没有明确、完善的规定,针对这类问题,是否可以给在当时创业的教师们一个相对宽容的看待。


浙大教授、师生、中控系列公司员工等800余人则发起了一次签名活动,为褚健取保候审作保。


“看见褚健案之后,企业家或许都会在心中掂量下自己是否有罪”,浙江大学一位老教授在为褚健担保的请愿书上签了名,这位老教授说,“一个国家发展离不开创新,现在天天喊创业、创新,可是你把搞得最成功的那一个抓起来了。试问,谁人不心寒?我不是为褚健一个人呼吁,而是为现在的局面担心。”


据《中国企业家》报道:法学泰斗、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长刘文华致信中央有关部门,呼吁谨慎对待褚健案,“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本文来源:政事儿

转自:青年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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