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推】案例交流会:公益诉讼与环境污染侵权主题研讨|活动
公益诉讼与环境污染侵权主题研讨
案例交流会
大自然无声,而辩护者有,
勇气、担当、荣耀,与尔同在。
”2018年4月25日,周三,一安法援案例交流会将如期而至。本期的主题不再局限于以往的私法领域,这一次,我们将目光聚焦到了「公益诉讼与环境污染侵权」。
近年来,人与自然的关系似乎越来越不和谐。违规排污拒不整改,居民忧心忡忡;土地污染学生中毒,症状触目惊心;开山采石生态破坏,珍稀生命无处栖息......
大自然正在用这种无奈的方式,诉说着污染带来的后果。如果我们不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赖以生存的环境,我们的健康,我们的财产,我们的公共利益,将危如累卵。
面对环境污染侵权,「公益诉讼」是我们法律人的武器。它诞生的时间很短,仅仅三年有余;推进它的道路很艰难,从调查取证到立案审判的每一步,背后凝聚着环保组织无数的心血和奉献。
但如果没有它,我们就丧失了为自然辩护的有力武器,在保护和发展不断拉锯的当下,这是环境保护最后的也是最有效的武器。
所幸,还有很多人在这条路上奋力奔走着。
立法在行动。
2015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效,规定凡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中增设一款,确认了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
「公益诉讼」这把直指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者的利剑,正在法律的不断锻造下变得愈发锋利。
环保组织也在行动。
越来越多的环保组织参与到公益诉讼的各个流程,影响力也日趋扩大。毫无疑问,国家与民间环保力量对于中国环境事业的共同参与,是治本之策。
环境公益诉讼在中国的发展虽然不长,在这段短暂的时间里,幸而有人一直摸石头过河,攒下了无比宝贵的经验。
本期案例交流会,期待你的到来。
本期嘉宾
胡静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教授,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
研究领域为污染防治法、环境法基础理论。主持环境保护部委托的“环保法律制度整合与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的国际比较”研究项目和国家水专项“国家和流域水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创新及其示范研究”课题“流域跨界纠纷调处机制研究”。
葛枫
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法律与政策倡导部总监,武汉大学环境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葛枫总监带领团队通过环保公益诉讼,帮助社会组织运用法律手段捍卫环境公共利益,并推动了环境公益诉讼相关制度的建立。代理案件包括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云南绿孔雀栖息地案等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案件。
吴佩珍
北京市环助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美国和台湾地区接受法学训练,拥有中、美两国律师资格,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环境志愿律师及“生命成长”课程翻译。
本期案例
1、额尔格图小学环境污染侵权案
(法援真实案例)
小学多人苯甲酸中毒,孩子们纷纷住院,家长怀疑学校超标装修所致,校方则称系因饮用水大肠杆菌超标引起(水污染),真相扑朔迷离,责任谁来承担?普通的民事侵权法律救济之外,又能否提起公益诉讼?
2、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案
学校迁址后多名学生身体异常,新校址之前竟是化工厂。自然之友、中国绿发会提起公益诉讼,一审却被驳回。一审判决是否合理?二审将对案件产生怎样的新进展?中毒学生们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
3、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生态破坏案
实业公司炸山修路,南岭生态岌岌可危,自然之友提起公益诉讼,目前双方已经调解。其中经历了什么样的博弈?调解结果是否合理?南岭森林景区的未来又何去何从?
(案例详情关注公众号回复「案例」获取)
时间地点
4月25日(周三) 晚19:00至21:00
端升楼407
(请提前半小时进场)
票务信息
4月24日、25日 中午11:20-12:30
梅二楼下 直接领票
奖品信息
现场设有抽奖环节,奖品如下:
kindle(1位)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合订本(3位)
案例交流会
案例交流会根据一安法援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中收集到的经典案例及社会热点案例作为讨论案例,邀请我校老师、律师或法官等从学术及实务两个角度分析并讲解案例,在主题下传授相关经验,并现场和学生相互交流和提问。
公益诉讼是一把宣战的利剑
为人与自然相连的赤子之心
为我们脚下共有的家园
本期案例交流会,期待你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