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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2日、3日均为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10月4日、5日、6日、7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10月1日-10月3日加班费三倍:
日工资(月工资÷21.75)×300%×天数;
小时工资(日工资÷8)×300%×小时数。
10月4日-10月7日加班费两倍:
日工资(月工资+21.75)×200%×天数;
小时工资(日工资÷8)×200%×小时数。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中明确,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必须以货币形式给付。因此,安排职工加班,必须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过节费来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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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晨迪
编辑 成欣芸
审核 张婷婷 李影 庄伟伟 饶竹舟
监制 高筱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