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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坠机事故,恶意蹭流量可追究三种责任!

锦观新闻客户端 锦观新闻 2022-06-07


3月21日,东方航空公司MU5735航班在广西梧州市上空失联并坠毁。目前,现场救援、善后处置及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广大网民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但也有个别网民发布、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那么——

蹭空难热度的违规账号该当何罪?

律师:可追究三种责任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杨子洋律师认为,发布内容要真实、客观,不借助热点事件蹭热度,同时网络服务商也应当用相关策略及技术手段严加管控,如发现有人借此事件蹭热度、博眼球、引关注,将视严重程度处以禁言、封禁帐号等处罚。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六款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的信息,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东航MU5735坠毁是一件非常令人悲痛的事情,再恶意地去蹭流量吃人血馒头,这是非常不道德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律师表示,从法律层面来看,如果涉及在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三种。


梁雅丽具体分析,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杨子洋也提醒,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


东航MU5735坠毁事故发生后,某些自媒体、营销号不仅没有展现出同情悲悯之心,还在疯狂蹭热度、博流量、吃人血馒头。其平台上的一些内容正在提前给事件定性,无缘由的臆测、无底线调侃灾难、甚嚣尘上的阴谋论,可能会严重误导公众情绪以及影响官方调查的权威性。


梁雅丽说,信息网络的迅速发展拓宽了公民话语权实现的场所和空间,轻点鼠标、敲击键盘即可制造、评论话题,参与网络盛宴。信息网络具有虚拟性、隐匿性、自由性等特征,信息网络主体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现实规范的束缚,极易出现信息失真、道德失范等现象。由于信息网络又具有交互性、快捷性等特征,利用信息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往往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渗透力和破坏性,净化信息网络环境刻不容缓。


随后,多家商业网站平台迅速行动,发布公告,对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及账号进行严肃处置,并呼吁广大网民客观理性发言,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时评

东航坠机事故

不是消费悲情的“创作空间”!

事故应当被关心,悲情却绝不该被消费。


目前,机上人员伤亡情况如何?飞机失事是出于什么原因?这些关键问题,牵动着无数国人的心。有关部门正在全力进行搜救、善后工作时,网络上却出现了一些“移花接木”的谣言、无端揣测的“解读”和消费悲情的营销。


为了蹭流量、博眼球,一些别有用心者可谓毫无底线、无孔不入。针对事件现场,有人“第一时间”发布了所谓的“坠机现场视频”。画面中,山林冒出滚滚浓烟和红色火苗,让很多不明就里的网友表示看得揪心。然而,很快,这一视频就被证明是福建省龙岩市发生的一处山火,并非坠机现场。对于事故起因,有自媒体将此次坠机归结于东航压缩飞机维修费用,可据权威人士表示,网传消息失实,按年报披露数据,东航的年维修成本在2021年较2019年增加12%。


更加令人愤怒的是,山西一家房地产公司还打起了悲情营销的主意。在其制作的一张失事航班背景宣传图中,上方写着“愿MU5735航班的亲人平安回家”,下方却赫然打出“88-127m² 阔景美宅”几个字。此外,对于机上人员,网络群组里还流传着“办公室已经有人在哭”“都是身价过亿的”等消息,其中不少已被证实是谣言。


失事飞机事故调查是一个复杂、系统、极具专业性的过程,需要经过黑匣子数据分析、现场勘查、安全隐患排查等多项流程。因此,要逐渐还原事件全貌、了解事实真相,必然需要一定的时间。对此,我们在保持关注的同时,更需做到耐心和克制,等待权威调查结果,而不是轻信耸人听闻、缺乏科学依据的臆测和谣言。


要知道,那些把当下的未知信息视为“创作空间”,随意消费悲情事件的行为,不仅突破了伦理上的底线,还会在人们对事件的认知、处理上产生干扰和伤害。公众的注意力毕竟是有限的,谣言的流传,很容易混淆视听,模糊大家的关注焦点,挤兑真正有价值信息的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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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整合编辑 钟英

校对 杨硕

审核 张婷婷 单正华

监制 沈山

综合 北京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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