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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燃放烟花?成都市公安局答复了
记者注意到
日前有成都网友
在四川网络问政平台上建言
希望不要禁止烟花燃放
对此
成都市公安局于2023年1月4日回复道
↓
“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成都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举行重大庆典,需要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监管管理部门举报。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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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硕
校对 钟英
审核 饶竹舟
监制 吴东伟
综合 红星新闻、四川网络问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