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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招博引硕校园引才宣讲会

2017-11-13 CAU就业

松原市招博引硕校园引才宣讲会

活动安排

举办时间:

11月15日 10:30 --11月15日12:00

举办地点:

东校区公主楼三层B座就业培训室


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50名。引进经济学(学科门类)、法学(学科门类)、哲学(一级学科)、教育学(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电气工程(一级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建筑学(一级学科)、土木工程(一级学科)、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农业工程(一级学科)、林业工程(一级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农学(学科门类)、管理学(学科门类)、设计学(一级学科)专业人才。专业相近或相似均可报名。同时,欢迎符合松原产业发展需要的其他专业人才报名。


基本

要求

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本科和硕士均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3日为准。

引才

条件

2

本次引才引进应届或往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博士研究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岗位

条件

3

本次引才不设置具体单位和岗位,人才引进后,编制落在松原市事业单位,具体工作岗位根据人才需求和专业特长进行统一分配。

以下情形

不得报考

4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截止2017年11月3日仍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以及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7.松原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11月10日9:00至11月30日15:0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6或IE8 浏览器)登陆http://www.jlsyrc.com.cn/ms/报名。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红底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2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名称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经审核通过后,打印出《2017年吉林省松原市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视为报名成功。

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应与我市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引进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编制待遇。给予松原市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2.调任提拔。引进的人才纳入副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3.生活补贴。引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2万元、15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平均发放完毕。引进人才在5年服务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公开招聘、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松原市,否则按自动放弃身份处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4.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在提供人才公寓前,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松原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5.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438-2281626  0438-6971027

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8-697104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7704307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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