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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神的属性分类

巴文克 麦种传道会 2022-01-12



在教父们的思想中,神既是不可知的,也是可知的:本质上不可知,但从启示中可以知道。他们写道,一方面,人们只能说神不是什么;另一方面,以某种缺陷和不充分的方式,人们还是可以对祂进行一些肯定的断言。托名丢尼修、大马士革的约翰和邓司˙苏格徒,从这个想法出发,把它变成了一种正式的划分,一种双重的神学,即否定的(apophatic)神学与肯定的(kataphatic)神学。托名丢尼修明确描述了三种方式,他说,我们「通过对万有的否定和超越,以及通过万物的原因」(ν τῇ πάντων φαιρέσει καὶ περοχῇ καὶ ν τῇ πάντων ατίᾳ [en tē pantōn aphairesei kai hyperochē kai en tēpantōn aitia])来达到对神的认识。而经院学派,特别是自杜兰德(Durandus de S. Porciano)以来,开始讲到人得以认识神的三种方式:否定、突出和因果关系的方式。这三种方式一直被教理学认可,直到现代。天主教、路德宗和改革宗的神学家们都采用了它们,有时还对它们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但它们也一再受到尖锐的批评。斯宾诺莎拒绝了「突出的方式」,他评论说,如果一个三角形能说话,它就会说:「神是突出的三角形。」康德认为,因果关系方式的用处仅限于现象领域。施莱马赫不赞成否定和突出的方式,只保留了因果关系的方式。还有人把通过这三种方式当中的任何一种来认识神的整个方法都抛在一边,反而认为我们不应该试图从世界的一个位置来到神那里,而是反过来,从神的位置下降到世界。

针对这一切,我们应该认识到,对神属性的认识早在这三种方式被构想出来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因此,它们是后来从反思已经熟知并描述的属性中诞生的。也不能否认,突出的方式和因果关系的方式实际上是一体的,可以把它们一起认为是肯定的方式,与否定的方式相对。最后,毫无疑问,认识的方式不应该与存有的方式相混淆。在实际中,首要的是神,而不是受造之物。祂是原型〔原始〕;受造之物是摹本〔样式〕。在祂身上,一切都是正本的、绝对的、完美的;在受造之物身上,一切都是衍生的、相对的、有限的。因此,其实并不是以存在于受造之物中的事物来为神命名,而是以在绝对意义上存在于神的事物为受造之物命名的。

另一方面,不能忽视的是,除了从神在受造世界中的启示,我们对神没有任何知识。由于我们在地上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而不是凭着眼见〔林后五7〕,所以我们对神只有模拟的和部分的知识。对于神,我们没有直接的知识,只有一种间接的知识,一种来自被造世界的概念。它虽然不是巨细靡遗的,但也不是不真实的,因为所有的被造物都是神所造之物,因此显示出祂某方面的完美。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可以说,这两种方式都可以放心地采用。圣经是彻头彻尾与神学有关的,并从神那里得到了所有的东西,在它的认识方法中——或者说,正因如此——一次又一次地从世界的位置上升到神那里(赛四十26;罗一20)。正因为一切都来自于神,所以一切都回头指向了神。所有思考祂或想要谈论祂的人,都会从他们周围的世界中获得——无论是通过肯定还是否定的方式——这种目的所需的形式和意象。

一方面,在谈到神时,我们否认我们在受造之物中发现的不完美和局限性也存在于祂身上;另一方面,我们在绝对意义上把我们在受造之物中观察到的所有完美归于神。但这两条路并没有被一条巨大的鸿沟隔开。它们甚至不是平行的;我们也不能只走其中一条而不走另一条。为了达到我们的目标,我们一直同时需要这两种方法。在任何时候,它们都是形成对神的纯粹知识的两个互补的组成部分。当我们以否定的方式否认在神身上有任何受造之物的不完美时,这就假定我们对作为绝对存有的神有一种正面的赞赏,即使我们不能用这么多的言语来表达这种意识。承认祂的不可测透性,是对祂的可知性的一种证明。反过来说,当我们以肯定的方式把在受造之物中发现的所有完美归于神时,我们也总是使用突出的方式。我们只是在异常突出的意义上把这些完美归于祂;也就是说,在做出这样的肯定时,也同时否认这些完美是以我们在神所造之物身上发现的同样方式存在于神身上的。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们可以说所有的属性都是归于祂而同时又不归于祂。的确,祂是智慧的、良善的、圣洁的、荣耀的,但却不是像祂所造之物那样。神秘主义喜欢以这种方式谈论神,说神高于所有的智慧、良善、圣洁、生命、存有,甚至高于所有的神性,这不是为了否认神是所有这些东西,而是为了以一种无限超越我们理解的方式将这一切应用在祂身上。神同时是泛名的(πανώνυμος [panōnymos];拥有所有的名)和无名的(νώνυμος [anōnymos];没有拥有任何名)。那些不认识祂的人最认识祂——他们认为祂超越了可想象的范围。最耀眼的光居住在最深的黑暗中(出二十21)。因此,托名丢尼修称神为「所有事物的肯定和所有事物的否定:超越所有肯定和否定的原因」(πάντων θέσις κα πάντων φαρεσις πὲρ πσαν θέσιν καφαρεσιν ατα [pantōn thesis kai pantōn aphairesis hē hyper pasan thesin kai aphairesin aitia])。

——摘自巴文克著,潘秋松译,《改革宗教理学》,第二卷

 



书名:改革宗教理学2

作者:巴文克HermanBavinck

译者:潘秋松

出版日期:20224

全书约880

原价:人民币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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