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严查!一14岁少年被逮个正着,通报学校和家长!
据悉,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度尾派出所在校园周边路段持续开展巡逻检查,加大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巡逻管控力度,严查学生未到法定年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2月15日11时40分许,度尾派出所执勤民警在路面巡逻时,查获一名驾驶迷你电动自行车的学生,不可思议的是,车上竟然还承载着两名学生。经询问,三位学生现在刚就读初二年级。民警将三位学生带至派出所,并向学校反馈,通知家长。度尾派出所教导员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 “122”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活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驾驶电动车的法定年龄,骑行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同时向学校老师和家长通报近期涉及未成年学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要求家长和学校从中汲取教训,尽到监管的责任,让警、校、家携手共建校园文明交通环境。
法治君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72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需要牢记心间
希望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能
敬畏交通法规、敬畏生命
平安出行、安全回家!
end
扫描或长按二维码即可关注法治仙游
来源:莆田晚报(林旗敏 李金春)
综合编辑:仙游县司法局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