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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期】法律的温度

2017-01-20 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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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的 温 度


伴随着新年的来临,

“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执行检察子系统”

正式上线了,此系统的上线标志着执行检察业务将步入信息全国统一流转、办案流程网上实时监控的新时代,其中被社会大众所关注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亦会实现更加快捷、简便的网上办理。


在系统全面上线后,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就受理了岳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执检内勤按要求录入案件基本信息后,通过执检子系统将案件分配给了承办人。承办人在审查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询问被害人家属、调查犯罪嫌疑人在押情况后,认为该犯罪嫌疑人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就依法在执检子系统内生成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提请分管副检察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在系统内生成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送达公安机关。


由于执检子系统的应用,规范了文书制作,加强了信息共享,大大提高了办案的效率,该案从受理到向公安机关下达建议书仅用时3日。犯罪嫌疑人岳某某的强制措施在元旦前被变更为了取保候审。


人们都说法律是严峻的、冰冷的,尤其是刑事法律,触犯了《刑法》的人轻则会失去自由,重则会失去生命。但多数人不知道的是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即便是冷峻的刑事法律也会体现出人性的关怀,散发出人性的温度。羁押必要性审查便是《刑法》人性温度的体现,只要不是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尤其是过失犯罪案件中,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并与被害人一方自愿达成和解,就可以提出羁押必要性申请。犯罪嫌疑人就可能不被继续羁押,而是采取更为柔和的取保候审措施对其进行监管。


执检子系统的上线运行,大大规范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的受案、审查、文书制作、建议下达等环节,更由于此系统实现了信息共享,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减少了那些符合被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关怀,体现了刑事执法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保障人权的决心;更让民众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更好的实现了法律的教育、引导功能,有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为建设法治中国、打造美好家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文字:王冠艺  编辑:杨丽娜

稀土高新区检察院

祝大家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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