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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日 || 缅怀先烈,传承信念

2017-12-13 学国学网


今天

是一个值得所有人记住的日子

它不是任何西方的节日

也不是商家吐血打折促销的营销日

它是

国家公祭日





1937年12月13日,是南京沦陷的开始,也是南京大屠杀的开始。


2017年12月13日,八十年过去了,这段悲怆的历史从来不曾离我们远去。每年这一时刻,南京的市民都会聚集起来,发自内心的悼念失去的同胞,铭记屈辱的历史,弘扬和平的理念,砥砺前行的脚步。


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国家公祭日的设立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而不是要延续仇恨。 我们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共同为人类和平作出贡献。”





国家公祭日,唤醒的不只是记忆,也是良知,更是对先人的缅怀!


今天,第四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但是请我们记住八十年前的今天,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耻辱!


今天我们以祭礼的形式来铭记过去,铭记先人的悲痛,更是铭记我们中华文化的血脉延续。


古语云: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可见祭礼在中华文化中占有何等的地位。


孔子也认为礼得之于天,效法于地,配合鬼神,贯彻到丧葬、祭祀、加冠、结婚、朝会等各种活动中。只有遵循礼,才能治人,才能治理好天下国家。


祭礼不仅是人与天地、祖先沟通的桥梁,而且是跨越时空的活态媒介。





传统祭礼总体上可分为两大类,即天地神灵之祭与祖先人鬼之祭。


天地神灵之祭就是祭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湖泊等自然神灵。


按传统礼制,普通人不具备祭祀神灵的资格,只有一定品级的贵族官员才可以祭祀神灵,士人则只能祭其祖先。


天地之祭关乎神灵信仰,具有宗教的属性,但由于人神隔离,特别是对神灵祭祀的限制,人神关系与人祖关系相比自然疏远了很多。


自上而下的祖先人鬼之祭成为真正影响国人的核心文化。祖先崇拜是中国的一种古老文化,古人认为先祖是类之本。


正如《荀子·礼论》所记:“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


后来经由儒家的提倡和推行,祭祖成为传统中国日常生活中的一种仪式性文化。祭祖如同传统中国的文化基因,它携带着远古文明的记忆,裹挟着东方文化的智慧,一直延续至今。





根据文献及考古资料,大约从西周起,祭祖与祭天地并列,确立了敬天尊祖的观念。


先秦时期,已经形成了规范的祭祖仪式。因秦灭学,礼学遭到极大破坏,汉儒虽然努力恢复传统礼仪,但重新缀辑的礼仪著述难与先秦古礼相媲美。


宋代,被保留下来的汉儒礼仪著述更是寥寥无几。为解决宋代礼俗矛盾的社会危机,恢复传统礼仪文化,名儒朱熹先后编写了《祭仪》、《古今家祭礼》、《家礼》、《仪礼经传通解》等多部礼仪著作。


明嘉靖宗庙祭礼改制推动了明代社会祭祖礼仪的变革,始祖祭祀取得合法性。大宗祭祀逐渐转变为以始祖为重点,而小宗祭祀亦逐渐打破宗法和《家礼》的限制,蜕变为大宗祭祀。


清代以“礼以义起”,肯定民间祭祀始祖,突破朝廷只祭高曾祖祢四代的限制。


历经数次祭礼文化的变革,事亲的“孝”与事君的“忠”相结合,家国成为一体,对父母、祖辈的“亲亲”、“尊尊”也转化为对君师、朝廷的“精忠报国”、“尊卑有别”。


可以说,祭祖所塑造的民俗风尚有助于公德的树立,也有助于国家的治理。如果能做到对死者慎重举行丧礼,并在日后定期举行祭礼、不断追思祖先,那么,社会道德风尚就能够渐渐笃厚起来。


传统社会中,家国、忠孝、生死、荣辱,等等重大的人生价值都与祖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日常生活、岁时节日中的祭祖活动更通过一整套严密的仪式程序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及其伦理道德。


今天的国家公祭日不止是对死难者的哀悼,也是我们缅怀过去,纪念先人的重要体现,更是我们中华文化“追养继孝”传统美德的传承与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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